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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晚,网友“艾米粒臧”发布一条微博,称在八里庄派出所遇到新光天地Gucci店长来报警,一个价值两万多的包被偷,最后没有立刑事案件,因为进货价只有几百元。(5月30日《新京报》)
据律师说,虽然在北京个人盗窃公私财物达到2000元才可以按照盗窃罪来追究刑事责任,但被盗物品价格应按市场零售价的中等价格来进行计算。可见,进货价几百元的包被盗该不该立案还存有争议。
不过,这一事件的看点显然不只是立案标准。人们更关心的是,一个售价两万多元的名牌包,为什么进货价只有几百元。即使警方没有立案,工商部门也应该主动介入调查,给消费者一个明白。
进货价与销售价之间差距巨大,不外乎有两种情况:一是商家涉嫌售卖假货,一是商家存在销售暴利。如果是前者,显然工商部门应该对经营者进行查处,如果涉及的金额达到一定的标准,还应该移交给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即使进货价是真实的,工商部门也有必要进行调查,并做出消费提醒。虽然根据《价格法》的规定,经营者可以“自主制定”价格,但《价格法》同样规定经营者在定价时“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几百块钱的东西卖到几万块,这很难称得上是“公平”、“诚信”、“价格合理”,消费者其实是在当冤大头。
也许在目前的法律框架内尚不能对奢侈品经营者的暴利行为进行查处,但给消费者以知情权,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也是工商部门的责任。国人所谓越贵越买的“凡勃伦效应”,很多时候其实是因为不了解商品的真实价格,对洋品牌盲目崇拜的结果。工商部门应该借此机会揭开奢侈品销售的神秘面纱才对。
媒体上经常有小偷盗窃却偷出贪官来的报道,这一次,说不定小偷能够偷出奢侈品销售背后的猫腻来。如果通过Gucci包被盗事件,能够给国人的奢侈品消费降降温,也算是一件大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