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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道起诉广药 申请撤销“王老吉”案裁决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4日 21: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证券时报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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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主要内容:

  2012年6月1日,广州药业(600332)、白云山A(000522)控股股东广药集团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根据该通知书,北京一中院已受理鸿道(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12年5月9日作出的仲裁裁决一案。

  背景: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5月9日的裁决书显示,该委员会就申请人广药集团与被申请人鸿道(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王老吉”商标许可协议争议仲裁案作出裁决: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二、被申请人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6月3日,广药集团在北京举行红色易拉罐装王老吉凉茶的新装上市活动,广药版的红罐王老吉外观首次曝光。负责生产经营红罐王老吉凉茶的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公司营销团队也集体亮相,誓言五年内将实现年销售300亿元,2020年实现年销售600亿元。加多宝集团同日声明,宣称“鉴于广药推出红罐王老吉与该公司产品高度相似,已经侵犯了该公司红罐装潢专利权,因此加多宝决定起诉广药侵权。”

  分析:

  根据国际经贸仲裁委的前述裁决,鸿道集团对“王老吉”商标的使用有效期截至2010年5月为止。自裁决下达,已引发一系列反应。鸿道集团方面,推出了以“加多宝”为品牌的凉茶饮品,并加大宣传力度;广药方面,迅速推出红色易拉罐装王老吉凉茶;广州药业、白云山股价在1个月内大幅上涨。

  然而,此次北京一中院受理了鸿道集团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使得未来“王老吉”商标的使用权归属又变得扑朔迷离。如果该案件中,鸿道集团获胜,那么广药集团的投入可能面临回收风险。不过,该类案件一般历时较长,其中也可能存在很多变数,最终结果难以预测。广药集团则表示,经咨询相关法律意见,在法院作出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前,仲裁裁决属于生效的终局裁决,其法律效力不受影响。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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