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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记者华笑丛报道 自新股上市之日起10个交易日,深交所将对其异常交易行为实施重点监控。昨日,深交所正式发布《新股上市初期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指引》,即日起实施。
《指引》认定新股上市首日及后续交易期间的十四种情形属于异常交易行为,如以显著高于正常交易情况的价格大量买入;大量申报买入(或卖出)后撤单,随后又申报卖出(或买入);同一账户或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多个账户同时或在相近的时间里集中大量申报买入,或者进行日内反向交易次数在5次以上,以及反向交易量占新股实际上市流通量的2%以上的等等,基本囊括了新股炒作的一系列手法。
对出现异常交易的账户,深交所将采取口头或书面警示、约见谈话、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将采取限制证券账户交易、上报证监会调查等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