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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桦
7月1日在全国开始实施的阶梯电价,在各地“赶场”一样的听证会后,出现了些许微妙的变化,被公众关注:听证不仅引起公众对基础电价确定标准的质疑,对所谓成本亏损的质疑,就连各地电网员工工资远高于当地平均工资,也被质疑。
和公众生活息息相关,电价听证引起关注,是消费品群起涨价中的一朵小浪花。不过,国家电力的其他负面信息,也在最近接踵而出:先是“电表提速门”,电网一年就多收消费者上亿元;某省国电和地电因利益纠葛发生冲突对峙;某省一企业以低于国网的价格售电,让人产生国网赚取暴利的联想……一时间,国家电网因被舆论高度关注,成为垄断行业中新的“众矢之的”, “聚光灯”下出了大名。
应该说,关注是好事。民企也好,央企也好;垄断企业也好,股份制企业也好,只是所有制不同,都要置身法律和规则的框架下,也要接受公众与舆论的监督。如果谁拿着“垄断企业”的牌子充老大、耍特权,不仅与市场经济充分竞争的基本精神不符,也是对已有的法律《反垄断法》的一种明目张胆的违反,就是犯罪。何况,钻法律与管理的空子,将国有资产贱卖的例子,我们已经看到很多;国企领导从“打工仔”变身“大老板”,反客为主的例子我们也看到很多。足够引起我们的警惕。
还应该说,对国有企业的关注,用逐步完善的法律来约束国企的经营和投资行为,是社会整体表现了一种对国有企业的关爱。国家发改委前不久对审计署对部分央企发布的审计报告给予高度评价,并“感谢”审计部门的贡献,是一种关爱;在各地召开的阶梯电价方案听证会上,听证代表不再一边倒的支持涨价,而是积极主动的提出听证和调整意见,以致有人用“硝烟弥漫”、“针锋相对”、“据理力争”来形容听证现场,这是公众对垄断企业的关爱。
社会的进步与发展,需要多方面的关注与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