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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发布了《加强电力监管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电力的实施意见》。就加强市场准入、监督电网公平调度、可再生能源无歧视接入电网、促进电力建设市场开放等15个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对于备受关注的民资进入电网领域的改革措施,并没有提及到。
为民资投资电力正名
《实施意见》强调加强市场准入监管,支持和引导符合资质条件的不同所有制企业进入电力市场。提出完善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及小水电等可再生能源的许可准入条件,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对民间资本投资的电力企业及承装、承修、承试的电力设施企业依法颁发许可证。
“该条款的意义在于,由过去尝试民间资本投资电力行业,转变为现在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进入电力市场。”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姜克隽评价说。
姜克隽称,事实上,民间资本早已经是投资电力市场的生力军,但一直没有文件对民间资本投资电力行业正名。
来自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显示,民间投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装机容量超过4900万千瓦,约占全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总装机容量的18%。此外,在新能源设备制造方面,民间投资风电设备制造年产能约3200万千瓦,占全国风电设备总产能一半;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制造年产能约2500万千瓦,占全国总产能的83%,太阳能晶体硅制造年产能为10万吨,占全国总产能的80%。
电网仍是投资禁区
再有,《实施意见》提出了加强调度和交易监管,保障不同所有制发电企业的合法权益。督促电网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与民营发电企业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严格执行电力调度规章和规程,确保调度和交易公开、公平、公正。
此外,加强电价及电费结算监管,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实行统一的电价政策。保障民营发电企业享受平等的电价政策,并及时足额结算电费。
姜克隽认为,上述条款旨在保护民间资本电力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意义重大。他举例说:中国风电装机容量目前是世界第一,但潜伏着隐忧,意味着现有的风电产能很大一部分因为不能上网而被放弃。据统计,2011年度,全国风电弃风限电总量超过100亿千瓦时。
尽管“实施意见”从15个方面涉及到了放宽市场准入、电价改革、电力建设市场监管等,但对于电力市场的界定,也仅限于发电领域的阐释,即加快推行竞价上网,推行项目业主招标,确保民营发电企业平等参与竞争。只字不提电网开放。
这在姜克隽看来,“实施意见”并未提及对民资进入电网领域。换句话说,鉴于各种考虑,民间资本参与电力建设的范围仅限于发电领域,民资投资电网并未在列。他说,是否放开民资进入电网领域,电监会说了不算,还需要更顶层的改革设计。
目前,电网一直处于国家自然垄断,由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两家电网公司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