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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委托书擅自变更合同 平安人寿两销售员被罚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2日 12: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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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2日讯 日前,黑龙江保监局下发了对平安人寿两名营销员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平安人寿长江营销服务部营销员于春芝因存在传播擅自印刷的保险产品宣传资料的行为被罚款3000元;平安人寿黑龙江分公司沪士营销服务部营销员班凤存在伪造授权委托书和保全申请书,擅自变更保险合同的行为被罚款5000元。

  据悉,2011年12月5日至12月16日,黑龙江保监局对平安人寿长江营销服务部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于春芝存在传播擅自印刷的保险产品宣传资料的行为。黑龙江保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黑龙江保监局决定对于春芝给予警告,并罚款3000元。

  此外,2012年2月6日至15日,黑龙江保监局对平安人寿黑龙江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班凤存在伪造授权委托书和保全申请书,擅自变更保险合同的行为。黑龙江保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黑龙江保监局决定对班凤给予警告,并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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