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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保障房将以40平方米小户型公租房为主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1日 16: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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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昨天发出《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提出,今后,40平方米左右小户型公租房将成保障房主体。

  规划提出,将重点发展公租房,逐步使其成为保障性住房的主体。公租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同时,鼓励各地依法建立保障性住房投资机构。

  在基本公共教育方面,规划要求逐步取消义务教育阶段重点校和重点班。以流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保证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并研究制定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可获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在劳动就业服务方面,将实行就业失业登记证实名制,尽快实现一人一证、全国通用。社会保险将逐步提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要明显高于医院。同时,逐步提高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和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记者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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