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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补贴首次购房者 政府称符合国家政策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4日 07: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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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3日下午,江苏省南京市政府在新闻发布会上明确提出,要促进房地产消费,并将加大公积金政策对首次购房的支持力度。

  南京市此次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若干意见》,促进房地产消费成为其中一部分。意见指出,将加大公积金政策对首次购房和保障房的支持力度。对住房公积金缴存者首次购房家庭给予公积金贷款支持。

  此外,入选“321计划”的人才,正常缴纳公积金可有限享受公积金贷款,首次购买自住商品住房,视同南京户籍,并可按五年内个人所得税市以下留成部分,给予购房补贴。

  南京市还提出促进农村住房消费发展。意见要求,加快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城乡住房消费统筹发展,通过村庄环境整治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和乡村环境整体提升,带动农村住房消费发展。

  南京市政府也将积极争取南京列入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年底前发放10亿到20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南京还将实施中低价商品房计划,加大城中村改造力度,稳定住房价格;鼓励房地产开发多元化发展。

  南京市商务局副局长何小庆在发布会上表示,南京这次涉及到住房消费的政策,完全符合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符合限贷限购力度。南京将扩大住房消费,着重加强房地产市场发展,特别是扩张和引导普通商品房的消费,鼓励首次置业和正常改善性需求,还会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促进低收入人群的住房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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