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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7月26日电 (记者彭亮)7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推进了“一大步”。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这10个省市也将继上海之后纳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范围。
“营改增”试点率先选择上海,当时上海的第三产业比重已占到GDP的六成以上,服务业税收已占全部税收的近七成。
2012年1月1日起,上海12.9万家(截至3月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率先开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营改增”之后,上海市增值税税率由两档调整为4档,在17%和13%的原税率之外,增加了11%和6%两档低税率,此前,营业税税率分别为3%和5%。
上海试点的总体减税效果确也令人眼前一亮。截至今年3月底,上海市实施“营改增”改革后,今年一季度上海市试点企业和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整体减轻税收负担超过20亿元。其中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大都由原来的5%降为3%,税负下降幅度超过40%。
“上海是城市经济的典型,而省级区域的产业结构会更加健全,这十个省市有相当一部分就是省级,从试点选择来看,有些是发达省份,有些是中等发达城市,有些是内陆,有些是沿海,这凸显出设计意图。”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表示。
白景明认为,依照上海的试点效果初步估算,10省市在今年最后5个月进行试点之后,单此一项,减税规模超过百亿元应毫无疑问。
“营改增”是今年乃至“十二五”时期我国结构性减税的“重头戏”。根据之前据国税局测算,营改增如全面铺开,年税收收入预计净减少1000亿元以上。营改增可以理顺增值税链条,为服务业等第三产业降低税负,将有利于推动我国经济的转型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之前也撰文介绍,根据测算,营改增全面推开后,将带动GDP增长0.5%左右,第三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比将分别提高0.3%和0.2%,高能耗行业增加值占比降低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