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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在“以产顶进”政策下,经过批准的钢铁企业,以不含税价格销售给加工出口企业用于加工生产出口产品的 “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实行全额退(或免抵)17%增值税。
对于深陷亏损泥潭的钢铁行业,工信部正在酝酿对钢铁行业重新开始实施“以产顶进”政策的方案,品种暂以硅钢和船舶用钢为主。同时,有关部门还酝酿增列钢制易拉罐税目,细化工具钢、石油管、涂镀板等钢铁产品税目。该政策下,经过批准的钢铁企业,以不含税价格销售给加工出口企业用于加工生产出口产品的 “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实行全额退(或免抵)17%增值税。用于出口的高端产品也有望获得更有针对性的财税支持。
“以产顶进”旨在进一步扩大钢厂需求,促进原来需要大量进口的产品国产化,鼓励加工出口企业使用国内产品,是通过改善供给,使一部分对外需求转化为对内需求的策略。短期可增加部分高端产品市场需求,长期可彰显调整结构、产业升级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