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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业主 可申请执行合表电价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1日 15:4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深圳特区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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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特区报记者 方胜

  7月1日起,深圳居民阶梯电价正式实施,夏季每月用电超过260度,按照阶梯电价标准将有所上涨。8月1日起,深圳抄表用户将首次按照阶梯电价支付电费。记者了解到,城乡自建多、高层住宅的居民可以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由供电企业核实认定后执行合表电价,一户一表居民客户则可以自行选择实施峰谷电价。符合条件的市民可计算使用哪种方式电费更省,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办理。

  8月份抄表居民将首次执行阶梯电价

  8月份抄表的居民将首次按阶梯电价收费。其中,抄表周期为一个月的居民,其抄见电量按照新电价政策执行,抄表周期为两个月的居民客户,其抄见电量一半执行新电价政策,另一半电量按照7月之前的居民电价执行。例如,某居民在8月1日抄表,用电期间为6月1日至8月1日,抄表周期为两个月,用电量1000度。按照以上政策,用电量一半执行新电价,一半执行旧电价,即一半电量(500度)按照阶梯电价进行首次计费,一半电量(500度)按照0.68元/度执行。

  供电部门表示,由于抄表日期可能存在一两天的时间差,或由此引起的电费误差一般只有几角钱,下个周期会相应地增减,希望市民能够理解。

  需合表居民可到供电营业厅申请

  据了解,此次电价调整分为两部分,一是“一户一表”居民的阶梯电价,二是“合表”居民的合表电价(深圳为0.717元/度)。城乡居民自建多、高层住宅的居民(即城中村业主),可提出申请,由供电企业核实认定后执行合表电价。

  经测算,如月均电量大于620度,申请执行合表电价比执行一户一表电价要便宜。城乡自建多、高层住宅的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用电情况,携带身份证、电费单及时到供电营业网点申请执行合表电价。

  另外,我市低保(五保)家庭可以携带低保证(五保证)、身份证、电费通知单(或电费发票)到供电营业网点办理免费电量申请,申请后将在低保证(五保证)的有效期范围内享受每月15度的免费电量。

  居民可自愿申请峰谷电表

  一户一表居民客户可以自行选择实施峰谷电价。峰段、平段、谷段的电价比价为1.65:1:0.5;峰平谷时段为高峰时段(14:00—17:00;19:00—22:00)、平时段(8:00—14:00;17:00—19:00;22:00—24:00)、低谷时段(0:00—8:00)。峰段、平段、谷段的电价分别是1.0729元/度、0.68元/度和0.3778元/度。如客户选择实施峰谷电价后,其峰谷分时计量表计由供电局免费安装,计费时按照“先峰谷、后阶梯”的方法算费,一年之内不得变更。

  据了解,目前向我市供电部门申请峰谷电价的一户一表居民只有10户。记者随机调查了部分市民,大多数都表示“没有听说过”,另外,适应峰谷用电时段的居民毕竟不多也是峰谷电价遇冷的原因。需要提醒的是,根据省物价局的规定,一旦居民选择了峰谷电价,在一年之内是不得变更的,所以市民在转换电表之前也要仔细算好自家用哪种方法更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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