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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破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2日 11:4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福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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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贺鹏 通讯员 林珏军

  本报讯 福清警方昨日透露,福清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联合龙山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高达50多万元。

  7月19日,福清龙山派出所获取重要案件线索——福清一家家具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经初步调查,该公司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注册资本600万美元,2008年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经营范围为木制品、木制工艺品,产品均出口,年出口值数亿元人民币,公司法人代表林某持有澳大利亚护照。

  7月25日,与该公司经理郑某和会计马某座谈后,民警初步研判该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发生在原材料采购环节。于是民警围绕供货环节与郑某、马某展开详谈,并从货运、进出仓以及货款支付等环节对这家家具公司与其主要供货商山东枣庄顺祥木业有限公司的交易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调查过程中,枣庄顺祥木业一次奇怪的取账方式引起民警怀疑。3月份,枣庄顺祥木业有一笔货款500136元,未经过企业账户转账,而是以现金方式在同一天按等额分成5笔提取现金。

  郑某、马某感觉瞒不过去,于是交待了该公司为了少交税款,在未与枣庄顺祥木业发生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从枣庄顺祥木业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份,价税合计500135.6元,其中进项税额72669.32元,并于3月份用于抵扣同期进项税款。初步测算,该公司偷逃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20余万元。

  目前福清国税局已介入调查,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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