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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用钱非卖楼不可?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6日 07: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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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记者李凤荷

  记者周记

  读者因急需几十万元资金而要卖掉一套近200万元的楼房,遇到的买家又想以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此时房产证还有几个月才到期,于是读者就先收着几十万元作为首期,等到证满5年再递件。记者的报道已帮读者解答她关于延迟递件交易的问题,但由于读者这个经历,记者再次提起之前曾写过的一个问题——为何只有交易才能让业主套现呢?记得引发记者当时的评论是某地一个业主放盘,遭遇中介不轨行凶的新闻事件,那位业主是因家人生病而放盘。到底有没有其他途径可达到以房产套现的目的呢?

  据了解,目前房产升值“加按”是绝对禁止的。能符合用房产抵押而套取现金的途径只有生产经营所需的企业贷款或是装修等消费贷款,因私人原因而想以房产抵押从银行获得贷款,这个路子是堵死的。之前坊间有不少评论说,做个假合同扮装修就可以抵押房产从银行套现,甚至可套得足够的首期款买新房,但一般人不想作假也担心作假被发现,故此不会选择这类型的贷款。至于生产经营性的企业贷款,各大银行都在主推,不过,生意人筹款方法多种多样,想着用房套现的只有一些早年幸运买下几套房的白领,他们本身只是受薪阶层,并没有开设任何公司,若是要申请这类贷款,也只能作假。至于持房产证到民间借贷公司去申请融资,在鼓励民间借贷的大方向之下也无可厚非,但一般市民能不进当铺就不进当铺,这是千百年来传下来的祖训。总而言之,用房产套现唯有卖房这个华山一条路。

  房产在香港却能有多种用途。房屋升值可“加按”,套现用途不用七审八审,只要申请人的入息符合要求就可以了。据记者向行业人士了解,如果内地房屋升值可申请“加按”,会使得银行风险增加。为什么香港的银行能承受这类风险,而内地银行就不可以呢?这令记者百思而不得解。有人说可能是内地假证猖狂且申请人信用不高,容易凭借房产证来做违法的事情。正当业主希望以房产证来抵押获得贷款,却因“老鼠屎”搞坏一锅粥,银行对房产的贷款来来去去只有几个,银行服务也不见得因此而有所提升。

  房产几乎是一个家庭最值钱的资产,需套现的原因各有不同,但若不动产转为动产的途径只有卖房,而卖房又容易泄露个人隐私或被不法分子所利用,如果能为房产开拓多几种变现的途径,相信会受到普罗大众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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