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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药业(600332)今日公告称,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已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日期为7月31日的商标许可协议争议案仲裁通知。根据该通知,鸿道(集团)有限公司已就其与广药集团于2003年5月2日签订的《商标许可协议》所引起的争议向中国经贸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今年7月13日,鸿道集团出示了上述协议。协议规定,广药集团授权鸿道集团独家使用生产和销售“王老吉”红色罐装及瓶装凉茶的权利,使用期限是从2003年1月20日到2013年1月19日。鸿道集团方面当时表示,要求对广药集团的违约行为进行仲裁,并对其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对此,广药集团曾表示该合同是今年5月被裁定无效的两份补充协议的附属备案合同,两份补充协议已经被裁定无效,附属备案合同亦无效。不过,此后广药集团又认为这份合同涉嫌造假,并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广药集团提及的两份补充协议分别是《“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今年5月,中国经贸仲裁委员会裁定,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签订的上述两个协议无效。(建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