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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8月7日讯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改委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作用,努力化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
发改委指出,今年以来,在国家稳定物价各项政策措施作用下,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高位回落,物价上涨压力明显减轻,但部分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仍高位运行,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依然较大。
消息中特别提到,二季度广东、天津、山东、新疆、西藏等地继续启动联动机制,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为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发挥了积极作用。
其中,广东省14个地级市累计安排价格调节基金或财政资金,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3473.38万元,广州、珠海两地调高了低保标准,城镇低保标准分别提高13.8%和14.3%,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21.8%和25%。
天津市累计向98.97万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资金3763.78万元,并从4月份起,将城乡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80元和280元,提高到520元和320元。
山东省17个地级市启动联动机制,多方筹集资金,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失业保险基金、财政资金等,累计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资金1999.4万元。
新疆自治区向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等237.17万人发放价格临时补贴5974.7万元,向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2.7万人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86.5万元。
此外,西藏自治区1—4月份已累计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266.92万元,5月份以来继续启动联动机制,相关部门正在组织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国家发改委称,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以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作用,努力化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中国网财经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