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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板涨跌幅制度将修改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8日 03:1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晨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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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报讯(记者 王洁)昨天,上交所针对近期备受市场关注的退市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将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风险警示股票实施不对称涨跌幅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昨天,ST类股票涨跌互现,因风险警示板所引发的跌停风暴已彻底结束。

  上交所昨天表示,已经注意到一些市场人士和投资者对此有不同意见。有的认为该制度过于严厉,有的认为应实行涨跌幅对称,并提出了修改完善的具体建议。上交所在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会认真梳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进行充分论证,对方案作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上交所称,一段时期以来,资本市场绩差股炒作成风,影响了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上交所才提出设立风险警示板,将被风险警示的股票集中在该板交易,向投资者提示重大风险。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风险控制,抑制绩差股的投机炒作。

  上交所同时表示,风险警示板的设立需要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在听取市场和投资者的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后,并不会马上实施,会有一个过渡期,计划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仍未被撤销风险警示的现有*ST公司股票和ST公司股票以及此后新增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退市整理公司、恢复上市公司、重新上市公司及其他重大风险公司的股票将一并纳入风险警示板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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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昨天,上交所也做出同样的表态,并表示支持B股公司引入境内机构作为战略投资者,对公司进行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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