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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山控制权争夺白热化 海航系指监事不称职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0日 08: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证券时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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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九龙山(600555)的一纸澄清公告,显示海航系与九龙山原实际控制人李勤夫争斗已经白热化。从公告内容看,海航系首次公开发难,将矛盾直指九龙山监事会,并言辞激烈地称“这样缺乏基本法律知识的严重不称职的监事应予以罢免”。

  这次争端,仍是针对日前海航置业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重组九龙山董事会、监事会的提案。据了解,海航置业7月20日向董事会发出上述提案,董事会并未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随后8月1日海航置业又向监事会发出上述提案,被否决。

  九龙山今日公告,8月7日,公司收到海航置业澄清说明,对九龙山监事会拒绝召开股东大会的理由进行了逐条驳斥,认为监事会此举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针对监事会所持海航置业现在上述提议尚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说法,海航置业称,海航置业作为持有九龙山13.77%股份的股东,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九龙山公司章程的规定,拥有无可争议的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以及对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权,九龙山监事会以任何理由拒绝召集临时股东大会都是违法的,违反监事会职责的。并言辞激烈地指出,这凸显了相关监事严重缺乏最基本的法律知识,根本不称职。

  而对于监事会以海航置业股份被冻结为由,拒绝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海航置业则表示,海航置业与原出让方之间的股权转让纠纷是两者之间的债权纠纷法律关系,海航置业与九龙山股份之间是因海航置业合法持有股份而建立的股权法律关系,二者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股份被冻结,只是限制了该部分股份的转让,股东权利不因股份被冻结而受影响,海航置业享有法律赋予的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权利。证券时报记者 张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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