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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3.8万企业下月改征增值税 可减税约165亿元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0日 11: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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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除货物和劳务重复征税,按去年数据测算可减税约165亿元

  北京市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经测算,试点改革将涉及13.8万户现代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企业。在9月以前,这些企业将全部完成纳税流程的轨道变更。以2011年静态数据计算,试点改革将总减税约165亿元,其中北京市地方减税72亿元。

  试点企业占营业税户数一半

  北京参加试点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和上海一样,包括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等六类。市地税局的数据显示,2011年在地税缴纳营业税的户数为25.8万户,本次试点改革涉及户数为13.8万户,占缴纳营业税总户数的53.49%。

  增值税是对企业销售货物实现的增值额征税,而营业税是对企业的营业额全额征税。市财政局局长杨晓超表示,实施“营改增”不是单纯意义上的通过降低税率来减轻企业税负,而是将试点行业企业纳入增值税抵扣链条,消除货物和劳务重复征税,从而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创新发展能力。

  数据显示,北京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GDP的比重超过75%,居全国首位。在现代服务业领域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保持北京在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中的领先地位。“这对于北京今后的发展、产业结构的转变,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杨晓超说。

  税负增加企业将获财政扶持

  经过测算,试点改革纳税人的整体税负有所下降。全部试点行业小规模纳税人税率由原营业税的5%或3%统一降低到增值税的3%,税负下降。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企业,税率将由营业税的5%变为增值税的6%,表面上税率比小规模纳税人3%的税率高了一倍,但这些企业采购的设备和服务支出,有许多都可以抵扣税款,实际税负也将降低。

  根据前期调研分析,试点改革在企业总体税负下降的同时,部分试点企业可能由于规模不同、成本结构不同、发展时期不同等原因,在新老税制转换期内产生税负有所增加的情况。杨晓超表示,为了有效平衡这部分试点企业的税负,平稳有序推进试点改革,北京市将研究出台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使试点企业不会因此而增加负担。

  “营改增”9月开票10月缴税

  根据市财政局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的安排,在9月1日前,要直接面向纳税人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值税防伪税控专用设备发行安装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工作。对小规模纳税人税控设备、普通发票的发售也将同时展开。

  根据安排,本市将实现9月份开票,10月份缴税。

  昨日16时30分,三名客户正在朝阳区国税局的咨询台询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有关问题。其中一家广告公司的工作人员说,“我们是家新企业,从国税局的网站上看到了营改增的通知,今天就准备好了材料来国税局办理新户登记。”

  朝阳区国税局的工作人员介绍,从4月份就开始着手准备“营改增”的工作;5月份开始和地税局接触;7月份,通过网络和短信等方式,通知所辖区域内属于“营改增”适用范围的企业参加培训,每天也都有不少企业前往国税局办理营改增的业务。

  在东城区一个税务所,前来递交“营改增”申请材料的企业并不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目前“营改增”还未正式实施,但准备工作已基本接近尾声。(记者 董长青 实习生 张垚 陈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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