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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赵艳云 严政)宏润建设8月10日晚公告,公司为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开发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太阳能资源,延长公司太阳能业务产业链,提升公司经营能力,经多次考察,决定在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投资建设 10MWp 并网光伏发电工程,项目预计总投资1.3亿元。
根据公告,公司计划在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设立全资子公司,该项目由全资子公司组织实施和运营。全资子公司拟定注册资本2600万元,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及销售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供电电源、太阳能应用产品、太阳能集热板及热水器系统等。
公告称,公司拟在当地政府落实项目立项以及并网审批通过后进行项目开工,工程建设期8个月,运行期25年。年平均上网电量约1554.87万度,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和银行贷款,采用并网接入方式并入当地电网。按照发改委上网电价1元/千瓦时(含税)测算,在25年的运营期内,共计3.32亿元营业收入,8500万元净利润,内部收益率 8.92%。
公司表示,通过并网光伏发电工程的建设,可以带动公司太阳能产业的产能释放,将消化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泰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目前部分的太阳电池组件产能。另外,公司营业收入除产品销售收入外,将有可能同时存在电站收入和电费收入,将提升综合经济效益。
背景:
宏润建设主营业务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等,2011年度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1.12亿元,净利润1.42亿元。其中建筑业营业收入占比为94.20%;房地产业占比为1.59%;其他业务占比4.21%。
2011年3月8日,经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0230万元受让江苏金太阳电力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泰阳公司76.07%股权。2011年年报显示,上海泰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2011年度实现净利润-4246.31万元。
宏润建设2012年7月31日发布2012年半年度业绩快报显示,公司2012年上半年营业总收入26.91亿元,同比增长2.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02万元,同比减少27.70%;基本每股收益0.11元。(未经审计)
宏润建设8月10日报收4.67元,上涨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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