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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卫生部13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介绍,《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我国全面推行食品营养标签管理制度,对指导公众合理选择食品,促进膳食营养平衡,降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应当在标签上强制标示四种营养成分和能量(“4+1”)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百分比,“4”是指核心营养素,即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1”是指能量。图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所长严卫星(前右一)在发布会后接受记者采访。
新华社记者 何俊昌 摄
新华社记者 胡浩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