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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更好地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提高保险合同纠纷解决效率,完善保险合同纠纷调处机制,方便保险消费者,提升保险行业服务水平,宁波保险业于7月起在宁波市海曙区、江东区人民法院试点启动诉调对接工作。
今后若在宁波辖区所属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或商业险, 发生交通事故后,法院正式立案之前,征得原告当事人同意,在法官主持下,由保险机构诉调对接联络员共同参与交通事故调解,要求所涉交强险及商业险案件原则上一次性调解完毕。若遇重大疑难或特殊案件,还可根据需要,由协会派人民调解员或专家参与调解。
截至目前,已有25起进行诉调对接程序,并成功调解6起。该制度的实施,有效减轻了保险消费者的负担,节省诉讼成本,极大地保障了保险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