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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张忠安)记者昨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决定在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推进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其中,国有主板公司将在2012年年报中率先披露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以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财政部和证监会联合下发的通知指出,所有主板上市公司都应当自2012年起着手开展内控体系建设。上市公司要成立或指定专门工作机构,健全风险评估机制,梳理风险管控流程,完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
在具体操作上,中央和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应于2012年全面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在披露2012年公司年报的同时,披露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以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非国有控股主板上市公司,且于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市值在50亿元以上,同时2009年至2011年平均净利润在3000万元以上的,应在披露2013年公司年报的同时,披露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以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其他主板上市公司,应在披露2014年公司年报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相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