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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电商价格战是否恶性竞争尚需取证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7日 14: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民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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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胡晓晶)对于前天开始的电商网上“约架”大打价格战,商务部方面明确表示已关注。昨天中午,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首度表态:已注意到个别大型电子商务企业竞相采取降价方式开展销售活动,并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呼吁销售企业无论采取何种销售策略,都要守法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和供货厂商的合法权益。

  针对京东方面宣称的“所有大家电将在未来三年内保持零毛利”的说法,沈丹阳特别指出,判断这场所谓的“价格战”是否违法,需要有法律依据。我国现行与降价促销相关的法律有《反不正当竞争法》11条,即“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反垄断法》第17条,即“禁止具有市场额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而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等。所以这场所谓的“价格战”是否属于恶性竞争,还需物价、工商等相关执法部门取证调查后判断。

  在前天起由京东商城挑头的电商价格战中,大部分原本等着淘便宜货的消费者并不怎么高兴,因为在以小时计的不断价格调整中却很难买到心仪的现货。据一淘网的监测数据显示,昨天,全网有超过1.39万件商品的价格开始上涨,平均涨幅在0.74%,平均涨价22元,尤其LED彩电、洗衣机等大家电的价格上涨更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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