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于2013年1月3日10点通过顺丰快递投寄一件快递,寄往长春,因收件人急需收件,所以使用加急快递,承诺24小时内可以送到。1月4日我在顺丰快递官网查询,得知该快递因收件人电话有误无法投递。1月4日上午,我致电顺丰快递客服,提供了收件人正确的联系电话。1月4日下午,快递员跟收件人联系,答应1月5日上午投送。但至今无人投送,邮件下落不明。
我的要求是:1、我使用加急快递,因我写错收件人电话,延误一天,这个我可以理解。但我1月4日提供了正确的电话后,顺丰快递在之后的两天内都没有投送过,请问到底出了什么情况?是邮件遗失还是快递员拒绝投递?请顺丰给予明确答复。是明确答复,而不是“跟快递员联系中”此类模棱两可的答复。
2、我付了加急费,但邮件并没有及时送达收件人,现在邮件下落不明且里面所寄物品贵重,请顺丰赔偿相应损失。
3、请顺丰对客户做出书面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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