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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单位:东方航空公司

投诉内容:
东航,你们所谓的小小的工作失误, 凭什么让我承受那么大的损失????? 本人于2013年2月1日下午乘坐东航MU5518航班由青岛飞往上海,随行携带两个箱子,内带了几瓶当地老酒。下午两点开始准备登机时,广播通知我的行李出了问题,我到东航D13服务台,服务员也没有说明详情,经本人再三追问后才告知搬运的时候摔了,有东西漏出来,有酒味,所以把行李退了回来。没有情况说明,直接要求重新整理,打包再次托运。经检查发现酒摔碎两瓶,里面的行李全泡了。后将其余酒重新打包后,又到D13柜台办理行李托运,我还询问服务人员我的行李出问题谁来负责,他们态度很差的。出门在外回家带点当地特产有错吗?不签免责声明你们能让我的行李上飞机吗?天地良心,我签了免责声明,就允许你们对我的行李随意损坏,还那么嚣张的说不管吗??我作为乘客信任你们的服务和航空企业信誉,选择了乘坐你们的航班,把东西托给你们,最后东西在你们手里坏了,让我承受那么多损失和打击,你们还那么嚣张?有这样的道理吗?到了上海虹桥找东航的服务人员投诉,拍了照,备了案。 希望315能够为我申诉。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希望乘客的基本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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