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在2013.1.5、3.4号,在京东商城、苏宁易购购买了油汀和液晶电视。订单号京东451323500、苏宁4001473962。油汀一个月不到,损坏。联系多次,要求我邮寄到上海返修,急等着用要求退换货无果。液晶电视第一天使用发现色差严重,画面播放时明亮程度不断自动变化。要求退换货,被告知要求提供生产厂商的报告。投诉:通过网购的商品,质量为何如此的之差,油汀不到一个月就损坏,液晶电视第一天就有质量问题。这些产品是不是瑕疵品、返修品,为什么这些存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通过网络的渠道能流入消费领域。作为消费者一旦购买了这些产品,很难退换货,为什么,因为有一个霸王条款,要求消费者提供生产厂商的检测报告。而说这个是霸王条款,就是因为消费者在收货中,电商怎么不提供厂商单独对产品检测合格的报告,收货只是收一个包装完整,而不是等于收到一个检测合格的产品,作为抽检制度,谁敢说自己的产品百分百的合格,那如果恰巧在不合格率产品中,凭什么让消费去做检测,去提供检测报告。油汀,最后是无奈等过完年去售后点维修了,而电视还在与苏宁的角力中,作为消费者,我花了钱却买了一个必须维修才能使用的“新品”,不甘,愤怒和失望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