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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单位:糯米网

投诉内容:
投诉糯米网欺诈消费者:客服电话通知赔偿90元,获得消费者同意后,却只赔偿10元,并坚称是消费者同意的只赔偿10元。消费者要求重放当时的录音,糯米网拒绝,不提供任何证据。 本人于2013年6月13日在青岛糯米网上团购了舌尖99元四人餐,订单编号:107904759。去消费的时候发现 店家的龙虾是死的,不新鲜,同时伴有苦味,投诉到店家和糯米网站。拍照上传糯米网站后,同时将龙虾打包 带回,以保留证据。 14日糯米客服电话联系,说按照糯米网的先行赔付的规定,赔偿我90元代金券,问我是否同意,考虑到99元和90元差距不大,本人表示同意。(作为普通消费者,不会觉得有什么问题,也没有录音为证)。结果14日晚上收到糯米先行赔付代金券10元整,不是90元。之后就开始了漫长的跟糯米的维权拉锯战,本人连续五天,每天打电话到糯米要求兑现承诺,糯米先前的接线人员说核实后很快给回复,连续五天没有任何回复。 糯米网不提供录音,却坚持说10元赔偿是消费者同意的,自说自话,用欺诈的方式对待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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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没有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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