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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单位: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内容: 魅族手机MX2购买于2012年10月份,于2013年7月6号在10cm不到的凳子上掉到地面上,导致手机屏幕完全破裂,并且无法使用,手机后盖完好,通知魅族售后,检测维修,告知要我承担屏幕更换费用680,并且前后盖一起更换,我的手机仍然在保修期内,并且魅族手机本身质量存在问题,他应该承担大部分的维修费用,并且我的后盖是完好的,我更加不应该出这个费用。魅族要求我全部更换,是强买强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