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2013.11.17早上打开电视,发现屏幕花了,细看中上部的内屏有裂痕,外屏是完好的。 打电话给厂家,让售后上门,售后说是人为原因。厂家客服跟我说,如有疑异,让我找第三方鉴定。我就想了,你们说的人为原因,不就是你们的片面之词吗,也不是第三方结论。干嘛让我们老百姓找第三方呢,我想问下有没有法律规定必须老百姓找第三方的?那么我们消费者完全可以这样说,经过我们消费者的鉴定,没人去砸电视就属非人为原因,而且外屏没有破损痕迹,且电视在一年之内,我们消费者现在要求厂家免费换屏或更换电视,如厂家有疑问,可以找第三方鉴定,并出具有法律认可的书面结果。如说是消费者的责任,厂家可以不负维修责任。
厂家自始至终没提自身产品是否有问题。一般负责任的企业,在接到消费者提出的问题,会主动解决并改进自身产品的缺陷,而不是推卸责任,推卸只会让企业倒退。出现问题的途径有多种,厂家说的人为因素只是其中一种,像厂家给的这种结论就变的绝对了,不能信服于消费者,我们也完全可以说你们产品本身有缺陷。现在我不奢求厂家能为自己做什么,厂商的不负责任的态度让消费者感觉是种霸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