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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单位:淘宝网店恒鑫数码手机商城
投诉内容: 手机使用7-8天时出现“开机亮道、显示分辨率低”的问题,商家让快递给他们看看,他们收到手机几天后告诉我,厂家那边检测出来说是“人为损坏”,我很气愤,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怎么就能“人为损坏”,商家说手机很“脆弱”,就是正常使用也会这样;在那里说理去,这样的手机让消费者怎么用才好;后来商家在三包期内而且是承若15天换货的情况下拿去维修产生费用让消费者承担,现在我的要求是:一我不同意维修,二维修产生的费用我更不会承担,三要求必须换机而且承担来回快递费!手机还在商家手上,很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