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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单位:携程旅行网
投诉内容: 2014年4月25日购晚上8点15分北京飞重庆机票两张,马海波和刘大芳两名乘客。票价总计3184元,已通过个人信用卡支付费用。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出行,提前打电话办理了退票手续,退款648元。当时觉得退款价格差异挺多,因赶时间未多与携程客服理论,而后听朋友说退票金额有出处,并向国航95583咨询退票手续及费用问题按照民航规定退票收取10%的手续费。应该退还我2894元。而携程只退648元,我联系他们客服说他们这个有活动搞的规定就退这么多说赠积分拒绝退多余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