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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景区假"鸳鸯果"贩卖不止 桂林旅游质监所暗访整治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31日 09:5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旅游频道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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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5月24日电 (记者张希)网友通过人民网旅游3·15投诉平台进行投诉,称在桂林龙脊景区旅游时被假中药材“鸳鸯果”贩卖摊点欺骗,花钱买了假药材。该投诉发布后引起诸多网友关注,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也迅速作出回复,表示已对景区进行了整治。但有网友表示目前景区内贩卖假中药材现象依然存在,屡禁不止,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就此事件督促桂林市旅游局进行处理。  

        桂林市旅游质监所和综合执法大队针对龙脊景区贩卖“鸳鸯果”等假中药材屡禁不止这一情况,再次前往龙脊景区进行暗访、检查,并协助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检查与整治。调查发现,景区内所有经营摊点均是由当地村民自建并自主经营。

   2011年4月29日,由龙胜县公安、药监、工商、旅游等部门组成的综合执法队在龙脊平安壮寨、梯田景区,对贩卖假中药材摊点进行了集中整治。执法人员共没收鸳鸯果4公斤、龟头子7.1公斤、假冬虫夏草8公斤、石蜜100公斤。4月30日,县旅游局、工商局、龙脊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再次进入龙脊大寨红瑶梯田景区,进行了地毯式的搜缴“鸳鸯果”等假中药材,查获了40公斤的石蜜。5月1日、2日桂林市旅游质监所和综合执法大队又连续进行明查暗访,龙脊景区内“鸳鸯果”等假中药材没有再出现。

  龙胜县认为现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供货渠道不明,给治理工作带来一定困难。鉴于目前景区内摊点为村民自建并自主经营现状,桂林市旅游局建议龙胜县政府相关部门促成摊点成立自律协会,建立健全村民自治制度,达成长治久安。  

  关于龙脊景区贩卖“鸳鸯果”等假中药材摊点

  专项检查的情况汇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

  2011年5月1日,桂林市旅游质监所和综合执法大队针对龙脊景区贩卖“鸳鸯果”等假中药材屡禁不止这一情况,再次前往龙脊景区进行暗访、检查,并协助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检查与整治。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龙脊景区相关经营状况

  1、景区的经营是由县政府、一私人老板和桂林旅游股份公司三大股东共同经营。县政府和一私人老板各占近40%的股份,是大股东,桂林旅股占不到30%的股份,是小股东。

  2、景区内所有经营摊点均是由当地村民自建并自主经营,没有统一的管理。

  3、往返于山下与景区的线路车是由一运输公司控股经营,县农机公司占一小部分股份,景区没有股份。

  (二)暗访及检查情况

  5月1日上午11点左右,市旅游质监所和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到达景区后,对景区进行了暗访,没有发现有贩卖“鸳鸯果”等假中药材的摊点。之后,市旅游质监所和综合执法大队应邀参加了龙胜县旅游局在龙脊景区组织召开的整治工作现场会议,龙脊景区管理局、和平乡政府、平安村委及龙脊景区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到会。会议主要内容,指出如果不根治贩卖“鸳鸯果”等假中药材行为,将会产生严重的社会和经济负面效应;着重强调整治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明确传达了龙胜县委、政府整治的决心——“该抓的抓、该关的关”;阐明了村民自治的必要性与必须性。会上各方形成共识。

  会后,市旅游质监所和综合执法大队与当地联合检查组一起,对两家曾经有贩卖“鸳鸯果”等假中药材现象的摊点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鸳鸯果”等假中药材,执法人员针对“鸳鸯果”等假中药材现象对两摊主进行了警示与教育。桂林市旅游质监所和执法大队将继续加大对龙脊景区的明查和暗访力度,协助该县巩固整顿成果。

  二、龙胜县整治情况

  接到区、市两级关于整治龙脊景区贩卖鸳鸯果等假中药材的批示后,就如何从重从快处理游客的投诉提交到了2011年4月29日的县委常委会上,常委会研究决定由旅工委成员单位组成综合执法队及时从快、从严处理卖鸳鸯果等假中药材事件。

  上午11:00县常委会一结束,县旅游工作委员会立即组织旅工委成员单位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县委常委会议精神,讨论制定了具体的处置行动方案。11:50在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旅游工作委员会书记黄枝君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蒋伟宁的带领下,由公安、药监、工商、旅游等部门组成的综合执法队直奔龙脊平安壮寨、梯田景区,对贩卖假中药材摊点进行了集中整治。经过执法人员的果断出击,共没收鸳鸯果4公斤、龟头子7.1公斤、假冬虫夏草8公斤、石蜜100公斤。4月30日,县旅游局、工商局、龙脊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再次进入龙脊大寨红瑶梯田景区,进行了地毯式的搜缴“鸳鸯果”等假中药材,查获了40公斤的石蜜。5月1日、2日又连续进行明查暗访,龙脊景区内“鸳鸯果”等假中药材没有再出现。龙胜县认为现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供货渠道不明,给治理工作带来一定困难,该县下步打算是:

  1、加大执法力度,挖出供货源头,堵死供货渠道,彻底清除“鸳鸯果”等假中药材在旅游市场的流通。

  2、加大景区旅游市场巡查力度,充分发动群众力量来整治假中药材市场,齐抓共管,坚决打击欺害宰客行为。

  3、广泛宣传、营造打击贩卖假中药材的舆论氛围、在景区售票处、验票处、专线营运班车里、客人上下车等处温馨提示游客慎防“鸳鸯果”等假中药材受骗上当。

  4、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让卖假中药材商贩没有藏身之地。

  三、几点建议

  1、建议市政府督促龙胜县政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与规范景区的各种经营方式及体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2、建议市政府督促龙胜县政府加大整治力度,坚决打击景区内欺客宰客行为,坚决取缔贩卖“鸳鸯果”等假中药材摊点或为贩卖“鸳鸯果”等假中药材提供场地的摊点。

  3、建议市政府督促龙胜县政府务必捣毁为贩卖“鸳鸯果”等假中药材提供货源的窝点,并将欺客宰客及为欺客宰客提供货源的相关人员抓捕归案,严惩不贷,从根源上彻底铲除欺客宰客行为,营造一个良好的经营与游览环境,让桂林不仅“山水甲天下”,游览环境更要甲天下。

  4、鉴于目前景区内摊点为村民自建并自主经营现状,建议督促龙胜县政府相关部门促成摊点成立自律协会,建立健全村民自治制度,达成长治久安。

  桂林市旅游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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