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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法]继母的意愿(2010.8.20)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3日 16:2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经济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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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手里拿的是一份协议,协议的一方是一位叫徐怀兰的老太太,另一方是他的继子。徐老太太有三个亲生子女,但是在协议里,徐老太太却答应死后将属于自己的房子留给四个继子。那么徐老太太为什么将房子留给继子,而不是自己的亲生子女呢?协议一露面,老人的亲生子女哪是说什么都不能相信。

    李泉泉是徐怀兰老人的女婿,2009年4月的一天,他正在外地出差,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来电话的人自称李锦,说是徐怀兰的老伴李秉忠老人的儿子,想找他说一下房子的事儿。

    李红珠的爱人李泉泉:

    他就说,房子老太太有个条,写的东西,有个协议,这房子是我们的,你们拾掇一下东西,该走就走,房子归还我们。

    徐怀兰李秉忠夫妇去世后,那套房子一直空着没人住,具体情况不大清楚,李泉泉赶紧打电话,把这个消息告诉了爱人李红珠

    李红珠:

    我们一愣,我说不可能的事,我母亲十年来没说过这个事,我们觉得很诧异,肯定他是假的,是骗人的,一直都说是假的

    连看都没看到,李红珠为什么那么肯定协议是假的呢?

    李红珠:

    我想我母亲不会给他们写这个协议,你想想他们老俩口都商量好了,都做好遗嘱了,怎么能

    想把这个房子给你,这肯定明显是假的。

    原来,李红珠的手上有一份李秉忠老人留下的遗嘱,指明死后这个房子归自己母亲徐怀兰所有,现在母亲去世了,房子应该由他们几个子女继承。

    大家都知道,再婚老人的遗产分配是一件很棘手的事。那是因为一般来说,老人都想让自己的亲生儿女多得到一些财产,所以常常会引起纠纷。可今天这两位老人可有点不一般,一个是签下协议把房产留给继子没留给亲生子女,一个是留下遗嘱,指明房产全归老伴,实际上也是把房产全留给了女方的子女,两个老人为什么在处置遗产的时候都会偏向对方的家庭呢?这份协议和遗嘱又是怎么来的呢?

    家住徐州市的李锦共有兄弟四人,他是最小的一个。1984年年底,李锦的母亲去世已经两年多了,年近60的父亲李秉忠突然提出想找个老伴,此举招致兄弟们的一致反对。

    老四李锦:

    这个养儿防老,养那么多儿子,以后还能不管你的事吗,就好像是对子女的这种不信任感,我当时是这样理解的。

    但是父亲决心已定,执意要找,李家兄弟也没有办法。1985年,父亲和小他将近十岁的某医院护士长徐怀兰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李锦:

    他也没举行什么仪式,也没怎么,两个人就在一块过了。

    由于起初就反对父亲再婚,李家兄弟很少过问父亲的事儿。

    李锦:

    我对她接触很少,我可以说从那么多年,我就没有到她家过,我也去了,看我父亲,我连她家一口水我都没喝,我不大去。

    虽然不咋来往,但是10年来,李家兄弟和继母徐怀兰一直相安无事。直到1997年,这种平静才被打破,这年夏天,父亲李秉忠患上了食道癌,住进了医院,继母徐怀兰尽心尽力地照顾父亲。

    李锦:

    我父亲有病,徐姨还是帮了很大的忙的。

    1998年9月5日,李秉忠老人病情加重,快不行了,当时李锦和大哥李理还有继母徐怀兰都守候在医院里。

    李锦:

    那天很严重了,徐姨能看出来,她干过多少年护士了,她应该能看出来了。她说咱商量商量,看你爸这个后事怎么办。

    两个儿子一思量,父亲已处于弥留之际,也该是和继母商量一下后事的时候了。

    李锦:

    咱这个家庭很特殊,以后再出现什么纠纷,避免这些事,我们说咱签个协议啥的。她说行,我呢也没在纸也没带笔,我去值班去了。我跑到大夫值班室,问他要了两张病例纸,借了笔,就那么写上了。

    李锦执笔很快写好了协议,两个儿子和继母徐怀兰都在上面签了字。协议中约定:父亲的家产在徐姨也去世后,房产归我们,钱物归徐姨子女。

    李锦:

    她跟我父亲也生活了那么多年了,她也是再婚,也没地方去住去,这就搁这儿住,不管是谁先死了,这个住是合情合理,这个没有争议的。我这个继母百年之后,这个房子顺理成章,应该由我们弟兄几个来继承。

    就在协议签订的两个小时候,李秉忠老人离开了人世,之后徐老太太又在这所房子里生活了10年,直到2008年4月老人去世。因为父亲不在了,再加上徐老太太自己也有3个子女,这10年来李家兄弟基本上断绝了与徐老太太的来往。现在徐老太太去世后,李家兄弟便想收回父亲的房子,没想到对方子女手里竟然有自己父亲的遗嘱。

    听说李红珠手里有遗嘱,李锦也是一愣,因为父亲已经去世十年了,自己从来没有听说遗嘱的事儿。

    李锦:

    她就说,李伯伯留了遗嘱,说得按遗嘱执行,我怎么没弄明白,怎么就按遗嘱执行。00:32:15

    电话里说不清楚,为了说明自己才是合法的继承人,双方通过传真,很快都将各自手上证据的复印件传给了对方。

    李家兄弟手上的协议我们不再赘述了,现在我手上的这份材料,是徐老太太子女手上的证据,李秉忠老人留下的一份经过公证的遗嘱,内容是:我名下的煤建南村20—201房产中属于我的份额待我百年之后,由徐怀兰一人继承,产权归其所有,家中所有的家电和家具也均属徐怀兰一人所有,其他子女无权干涉,订立日期是1998年8月10日。李秉忠老人为什么会留下这样一份遗嘱呢?

    李红珠说,母亲徐怀兰原来是当地一家医院的护士长,1981年父亲去世后,母亲一直一个人生活。1984年年底,经人介绍认识了离休干部李秉忠。

    李红珠:

    那时候我母亲就是不到50岁,比我现在还年轻。医院里头有人介绍的。

    李红珠共有姊妹三人,作为家里的老大,李红珠能够理解母亲一个人生活的孤独和不便,所以非常支持母亲。

    李红珠:

    就觉得她不容易,把我们抚养大,你看我父亲有病,她也伺候多少年,她自己也真不容易,就觉得她自己也需要幸福。

    见儿女们不反对,母亲很快就和李秉忠办理了登记手续。婚后,两位老人志趣相同,情投意合,生活得很幸福。

    李红珠:

    他们经常是旅游,经常出去旅游,去的地方数不胜数,太多了地方。他们喜欢旅游,老头离休了之后,也学书画干啥的,也上老年大学他两人一起,一个学书法,一个学唱歌。

    后来,李秉忠老人的单位又分了一套50多平米的房子,两人便搬进新房居住。1995年,公有住房优惠出售时,两位老人花8000余元购买了这套住房,产权登记在李秉忠老人的名下。

    李红珠:

    两人花钱买的,用老头的工龄买的。

    据李女士说,当时两位老人的钱不够,当时还向弟弟借了一部分钱,后来还打了借条。

    李红珠:

    他说我借你们的钱,我给你们打借条,老头亲笔书法,写上借条,签上字,盖上章,摁上手模。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1997年,李秉忠老人被查出患上了食道癌,徐老太太更加尽心尽力地照顾老伴。或许已感觉到自己时日不多,又感念老伴多年相伴和悉心照顾,李秉忠老人觉得有必要给老伴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