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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就业瓶颈的关键需要高校提高人才质量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8日 11:4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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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与高质量就业,事关社会稳定和谐,同时也事关高校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作为地方本科院校,湖南科技学院视招生就业为学校工作的头等大事。2006年开始实施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2009年,制定《关于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办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就业工作的体制与机制。通过努力,毕业生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2%以上,学校连年被评为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在几年的实际工作中,学校越来越感受到实施全员促就业工程对于高校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并就如何推进这一工程进行了初步探索,积累了一定经验。

  落实全员促就业工程的基本要求,细化工作责任,完善奖惩机制

  高校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只依靠就业、学工等少数部门的干部来做,而必须动员、倡导和鼓励全体教职工都来关心、支持和参与这项工作。为此,湖南科技学院在三个方面进行了努力。一是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和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学校要求党委委员和机关处室所有副科以上干部都对口联系到各教学系,每年指导帮助一定数量的毕业生就业。其中党委书记和校长分别联系法律系和汉语言文学系,基本任务是每年至少帮助3名毕业生就业。二是明确就业专兼职工作人员的基本职责。学校明确各教学系由总支书记负责就业工作,按1:120左右的比例为各系配备专职就业工作人员,并面向全校选拔培养了近30名就业指导课教师。学校要求总支书记、专职工作人员及就业指导课教师每年至少帮助8名毕业生就业,其年终考核与津补贴都要与就业工作实绩挂钩。学校还面向全国招聘了一批兼职就业工作人员,按推荐毕业生就业的实绩确定待遇。三是建立健全奖励机制。倡导全校教职工参与就业工作,但以鼓励为主,不搞摊派,不进行处罚。学校每年召开一次表彰大会,对先进教学系部和机关处室分别给予10000元和3000元的奖励,对先进个人给予1000元奖励。普通教职工推荐毕业生就业,每推荐成功1名奖励200元。工作责任制与奖励制度的结合,很好地调动了全校各单位和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