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昨日,本报报道“武汉首批公租房下月开始申请”后,不断有市民打电话过来询问,申请者需具备什么条件?准备哪些材料?
为此,本报专访首批公租房试点所在区——洪山区房管局答疑。
这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
洪山区房管局表示,申请者需满足户口、工作、住房面积、收入等要求。
城镇住房困难户
洪山户口、月收入2000元以下、住房面积小于8平米
住房困难家庭的申请人,需有洪山区城镇常住户口,共同申请人具有洪山区城镇常住户口或《武汉市居住证》,双方要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申请人须有稳定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为各类行政事业单位正式人员(含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退休人员)。
收入条件: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单身居民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住房条件为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
符合上述条件且达到28周岁的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可作为单身居民申请公租房。享受廉租房和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不得承租公租房。
新就业职工
毕业未满5年、月收入低于2500元,直系亲属无住房资助能力
新就业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需具有武汉户口或持有《武汉市居住证》;申请人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毕业未满5年,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期限的固定劳动(聘用)合同,且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
收入条件: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单身人员月收入不高于2500元。
住房条件为本人及其配偶在武汉市区范围内无房且未租住公房,直系亲属在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城区拥有2套及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的)。
申请人需要准备这些材料
洪山区房管局表示,申请的大致流程与办经适房和廉租房的程序差不多,需要经过街道、区房管局、区民政局、工作单位等部门的审核。
城镇住房困难户
准备5项材料,向居委会直接申请
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均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
申请人需要准备5项材料: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2.家庭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居住证)及结婚证;3.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包括单位或房管部门出具的现有住房证明或者现住房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被拆迁户出具拆迁协议原件,无房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家庭成员工作及收入证明,包括各家庭成员由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提供工作及收入情况的证明,失业人员提交劳动保障部门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低保人员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等;5.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的协助管理承诺书。
新就业职工
提交6项材料,由单位向街道统一申请
新就业职工,由用工单位统一向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有以下6项: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汇总表》;2.申请人身份户籍证明及居住证;3.申请人由所在单位提供的工作及收入情况的证明;4.申请人劳动(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证明以及毕业证明;5.申请人及其直系亲属在本市住房情况证明;6.用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及签署的协助管理承诺书。
本报解答市民最关心的5大问题
问:多少天能拿到申请资格?
答:由于需要街道、区房管、民政3次审核、两次公示,申请人从提交资料到拿到资格得两个月:街道办事处审核为15个工作日;然后公示7天;区房管局审核15个工作日;区民政局审核15个工作日;最后在区政府、市房管局等网站公示7天。
已取得廉租房和经适资格且满足公租房条件的,可直接换领公租房资格证。
问:户口不在洪山能否申请?
答:本批次公租房,针对户口在洪山区的住房困难家庭户和在洪山工作的新就业职工。
问:选房顺序如何确定?
答:资格申请截止后,洪山区房管部门结合申请情况,采用公开摇号方式,对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分别进行排序,建立轮候名册,并在武汉市房地产信息网长期公布。
问:月租是多少?
答:本批次公租房价格尚未定,不过洪山区房管局表示,公租房的租金,实行先按市价交、然后政府补贴的方式进行,补贴额为同类住房平均市场租金价格的30%,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
如果欠租,可按合同约定通报其所在单位并从工资中直接划扣。公租房不能出借或转租,也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或改变房屋用途,不得装修,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物业服务等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问:是否允许合租?
答:新公租房政策允许合租,以降低租金。具有租赁资格的个人可采取合租方式参加选房,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本报记者 王碧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