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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收入分配,功夫应在收入分配外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4日 11:0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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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缩小贫富差距,改革收入分配格局,必须通过深化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以及其他各方面体制改革来实现,特别期待在户籍改革、垄断行业改革、反腐倡廉等方面立即采取行动,迈出更坚实有力的步伐,有所作为 

  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垄断行业收入远远高于社会平均收入。户籍、出身、企业身份等差别,成为拉大收入差距的推手。而城乡分割、行业垄断以及资源价格扭曲,拉大了居民收入差距。(5月24日《人民日报》)

  近些年来,贫富差距警灯不断闪烁,收入分配改革的呼声由来已久,社会各界也开了不少药方,包括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涨工资(即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等等。虽然,这些收入分配的直接调整措施对改善收入分配格局,缩小日益拉大的贫富差距不无助益,但不能不承认,仍未抓到缩小贫富差距的牛鼻子。

  一方面,最低工资标准虽在提高,但不少地方最低标准几乎也是“最高”标准,对于一线劳动者来说,增加的收入仍是微乎其微,况且,有不少企业对最低标准还拒绝执行;另一方面,对于涨工资,政府不能直接给企业下命令,而工资协商制度目前基本还并未建立起来,况且,普涨工资还存在一个水涨船高的问题,最终是否能真正实现缩小贫富差距也大可存疑。

  其实,改善收入分配,功夫应该在收入分配之外。

  不少论者已经指出,垄断、土地、资源、资本、户籍、身份、腐败等因素在收入分配中的负面作用日益明显,他们才是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真正推手,是阻碍缩小贫富差距的绊脚石,也是收入分配改革绕不开的坎。

  就像《人民日报》报道中提到的,3位同窗好友,其中的国企高管赵刚,拥有实际高达百万的年薪,然而其在某加工企业任职的高中同学、在家务农的小学同学的收入却都不及赵刚的零头。他们的智慧,他们的能力,他们对社会的贡献,真的有他们收入差距那么悬殊吗?他们收入差距悬殊真正的原因,是他们的“身份”,他们背后的“单位”的性质(当然,在家务农的连“单位”都没有)。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至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至10倍之间;而据2009年福布斯中国财富排行榜统计,中国前10名富豪,地产商就占了5名……这些,就是广受诟病的所谓“屁股决定腰包”。

  还有专家认为,当前收入分配差距加大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制度不健全所导致的腐败问题,包括大量的“灰色收入”和非法收入。据最高检统计,2009年全国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8191件,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70人。近些年来,贪污受贿上千万甚至上亿的官员屡见不鲜。

  再说身份问题,作为名副其实如假包换的产业工人,就因为身份是“农民”,被安了个“农民工”称呼,立马就变成了低人一等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可以不签,工资可以很低,薪水可以拖欠,医保可以没有,社保可以缺失……

  而就户籍而言,譬如,外地人在北京勤勤恳恳地打工几十年还是得不到一纸薄薄的户口,只能无奈地把从小在北京长大的孩子送回老家上学。除了孩子受教育权,因户籍问题,“外地人”背后医保、社保及其他公共服务的缺失,无疑加剧了贫富差距的“马太效应”,而这些,是收入分配改革所无法解决的。

  我国贫富差距正在逼近社会容忍“红线”,而缩小贫富差距,改革收入分配格局,必须通过深化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以及其他各方面体制改革来实现,特别期待在户籍改革、垄断行业改革、反腐倡廉等方面立即采取行动,迈出更坚实有力的步伐,有所作为。刘晶瑶(新华每日电讯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