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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税收杠杆落实收入分配改革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30日 15: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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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央视报道,今年前五个月财政收入同比增速达到30.8%,全年财政收入可望超过8万亿,超过日本而居全球第二位。

  对应财政收入的提高,当今中国普通劳动者迫切希望能够提高个人收入。尽管目前有“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工资条例”被社会广泛议论,但是需要有可行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然而,如果以“减税”作为手段,增加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对解决贫富差距过大问题,极为有利。最近有关机构在全国调查后提出的“减税加薪”的提议,不排除有这样的考虑。

  从导致普通劳动者的收入过低的原因来看,有许多因素挤压了普通劳动者的收入。而税收因素则是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因为企业、用工单位、社会在一定时期的财富总量的“蛋糕”是一定的,如果其他因素切去的财富“蛋糕”分量越大的话,那么劳动要素能够切去的财富“蛋糕”的份额必然越小。在参与分配GDP的诸多要素中,税收的力量是最强劲的,因为其与国家强制力联系在一起。资本的力量居于第二位,因为企业本质上属于资本所有。而经营者阶层的力量居于第三位,有时候甚至可能反客为主成为第二位,因为经营者实际上掌握控制着企业或者是用工单位。在企业和用工单位的经营中,可能还会遇到其他非公开的因素也参与分配。而在所有参与分配的要素中,往往由于协商制度的缺位,劳动者可能是居于最弱势的地位,对于收入分配问题没有太多影响力。

  据有关资料,中国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年年升高:1994年为10.39%,2008年上升至19.99%;如果算上土地出让金等各项收费,政府每年实际收入大约占当年GDP的3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