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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囤房“黑名单”难产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5日 10: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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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观察报 记者 宋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的开发商囤房“黑名单”是否存在?

  尽管住建部新闻处毕建玲对本报表示,住建部并没有在制定什么名单,一切以住建部已公布的信息为准,但一位来自住建部的知情人士却向记者证实,该名单确实存在,并表示目前“黑名单”尚未提交给银监会是因为名单的认定标准还有一些不确定的地方。

  “由于‘黑名单’可能会影响到相关企业未来在银行的信贷发放,因此住建部对这份名单的出台持谨慎态度,正在做筛选工作,一些情节并不严重的违规记录,可能将被剔除出去。”该人士称,假如完全按照是否违规的客观标准的话,许多知名开发商都将最后上榜,而这也是导致“黑名单”目前难产的原因之一。

  此前有报道称,银监会要求住建部提供一份开发商因违规销售而遭受处罚的名录,但目前住建部只转给银监会一份未有处罚记录的“白名单”,“黑名单”依旧在制定过程中。

  上述住建部人士向记者表示,理论上来讲,凡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并有处罚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都将进入这一名单中。但由于违法违规的情况较复杂,住建部正在对名单进行修订调整。

  该人士表示,名单的制定与4月中旬“国十条”的内容有关。

  在“国十条”中第九条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对已发放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进行清理,对存在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问题严重的要取消经营资格,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而住建部向银监会提供这份名单一事,与此前国土资源部向银监会提供的“囤地黑名单”一样,属于部门间协调调控工作的正常联络。相关工作早在四五月份便已经展开。

  但目前名单至今“难产”,主要原因则在对违法违规销售标准的认定。理论上讲,凡是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都属于违规销售。而记者在查阅北京市建委几次公示违规项目的文件时发现,其中不乏有项目仅仅因为未在售楼处公示已取得的预售许可证便被处罚的案例。这样的企业是否列入名单成为疑问。

  而前述人士则称,囤房、违规调价等造成负面影响较大的违规行为,“肯定会被名单重点照顾到”。这一点也与“国十条”中所强调的内容相符。

  但这种说法为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的一位官员所否认,该官员称目前媒体有关住建部囤房“黑名单”的报道“挺假的”。但对于名单本身是否存在,该官员并未提及。而住建部办公厅的工作人员也未对名单真实性作正面回应,只是称一切信息应当以住建部网站已经公布的为准。

  由于对房地产项目违规销售的清查与处罚是由各地住建委或房管部门来进行的,因此,住建部名单的制定也涉及到一个各地信息收集汇总的程序。

  7月中旬,西安、太原等城市均有打击违规违法销售的行动,并公布了一批违规销售房地产项目的名单,其中包括一些在当地颇有影响力的区域大开发商。但更多的整治活动却没有披露最后的成果,市场也曾一度围绕这些产生流言。

  2009年7月份,北京市住建委便曾就捂盘惜售问题约谈多家开发商,此后不久,网络上便流传出一份“被约谈”开发商的名单,尽管这一名单的真实性最后被北京市住建委否认,但北京市住建委方面至今并未公开官方的名单版本。

  在北京市住建委此前公示的几次违法违规项目名单中,部分房地产项目仅仅因为未在售楼处公示已取得的预售许可证便被处罚,住建部对类似这样并没有扰乱市场交易秩序的技术性违规,是否也应记录进“黑名单”存有争议。

  这样一来,随着住建部对违法销售认定标准的修订,不少开发商可能会幸运地逃脱“黑名单”。

  然而,住建部“囤房”名单对金融信贷风险的防范作用,遭到市场人士的怀疑。与可以用作抵押物的土地相比,房地产开发商过往的违规销售记录与其自身现存的信贷风险之间的关系很难说有直接的联系。

  中国房产信息集团联席执行总裁丁祖昱便对记者表示,各个商业银行自己都有一份对房地产开发商资金状况、负债情况、还贷能力的评估系统,但据他了解的情况各个银行间并未就这些评估进行交换。“银联如果能把这块资料整合起来,那比向住建部要什么名单可有用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