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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中国企业遭受欺诈行为 严重程度居全球榜首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02日 07:2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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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加强内部控制和尽职调查

  郭兴艳

  8月底,宁波香格里拉酒店。当地箱包制造商王宏(化名)在此宴请香港来的欧洲买家。

  由于欧洲买家临时取消了一批订单,他提高了警惕。“去年浙江好几家做箱包的,就是因为不少客户下单出货后没给钱破产了。”王宏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因此他特意邀请欧洲买家前来加深双方了解。

  对此,欧洲买家解释称,取消订单完全是终端客户的决定。由于客户已下订金,可填补购买原材料费用,加上工厂尚未生产未造成更多损失,王先生选择继续与该欧洲买家合作。

  王宏的警觉并非空穴来风。全球风险咨询企业Kroll近日公布的2010~2011年度《全球反欺诈年度报告》显示,中国有44%的欺诈行为是由卖方、供应商和客户实施的,然而对合作伙伴、客户和卖方进行过尽职调查的中国企业数量比例为38%,远低于全球平均50%的水平。

  受欺诈数字飙升

  更令人震惊的是,总部位于纽约的Kroll发表的第四份年度反欺诈报告显示:98%的中国被调查企业在去年至少遭受过一次欺诈行为,中国已经超越2009年位居榜首的巴西,成为企业遭受欺诈行为最多的国家。

  据介绍,该公司委托经济学人信息部,对去年至今年8月的欺诈行为及对企业所造成的影响进行了一次全球范围的调查。共有来自10个行业的801名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了此次调查,超过一半的被调查企业每年全球收入超过5亿美元,其中29%的被调查企业设在北美地区,25%在欧洲,24%设在亚太地区,11%的被调查企业分别设在拉丁美洲、中东以及非洲。

  而最新调查结果显示,在中国的企业遭受欺诈行为侵害比例大幅增加近10%,以98%的严重程度位居全球榜首。

  Kroll 中国区常务董事何越向本报表示:“在亚洲历史文化氛围中,欺诈行为的牺牲者往往会被视为软弱无能,因此欺诈行为一向是公众刻意避而不谈的话题。而此次调查结果中绝大多数中国受访企业承认自己曾经历过经济欺诈,在某种程度上显示了新一代中国企业管理者正视挑战的勇气。”

  她认为,态度变化是向与腐败和欺诈行为作斗争的正确而漫长道路上迈出了第一步。高达98%的数据充分体现了经济欺诈行为在中国市场的普遍性,同时也是由于在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下,企业和金融机构纷纷紧缩银根,对效益和支出的审查力度相应加强,从而令以往被忽视的欺诈案件浮出水面。

  员工变动频繁是信号

  报告指出,在中国企业所面临的欺诈行为比世界其他地方更为常见,也更加变化多端。此次调查共有11种欺诈行为列入范围内,包括管理层利益冲突、窃取知识产权、盗版或造假、窃取物理资产或库存、监管欺诈或合规欺诈、财政管理不善、市场勾结、腐败和受贿、卖方、供应商或采购欺诈以及洗钱活动。11种欺诈行为,去年有9种至少影响了10%的中国受访企业。

  何越表示:“我们看到中国正在出现越来越多的具有欺骗性的复杂骗局,这些骗局比起以前常见的孤立的回扣和贿赂事件,所造成的财务、法律和声誉损失会大很多。出于贪婪,如今的骗局牵涉了许多的部门、卖方和离岸机构,而且还可能会多年未被发现。”

  据她介绍,在某案例中,中国一大型消费品进口商上海办公室被海关执法人员清查,所有财务资料和电脑均被扣查,公司某高层管理人员亦遭拘留。之后调查结果显示,该高层管理人员多年来贿赂数名海关官员,令后者对篡改的进口货物发票视而不见,以便公司逃避进口关税。

  事后,该公司面临巨额罚款,公司营业执照也险遭吊销。Kroll进行的后续调查更发现,该名公司高层同时控制数名当地分销商,通过公司分销网络销售走私货品,令公司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Kroll发现,在中国有一些企业由于出现这种情况而损失了数百万美元,因为这些企业无法识别出一些危险信号。”她表示,较高的员工更替率,特别是高层人员变动频繁,可以看作是“红色警示”。“当事人将更容易引诱新人接受欺诈行为,一切都可解释为‘我们就是这样做事的’”。她说。

  加强企业内控和商业秘密保护

  该报告指出,在中国经营业务的企业正在开始拓展打击欺诈行为的方法。有52%的企业计划投入资金开展财务控制,54%的企业打算投入资金开展员工培训,另有42%的企业计划进行更多的员工背景调查。报告指出,由于被调查中国企业认为高达42%的欺诈行为是“监守自盗”,因此上述的资金投入很有意义。

  Kroll的高级执行董事Tadashi Kageyama则提醒,中国企业应投入更多在保护商业秘密上。据他介绍,窃取知识产权和信息行为常发生在医疗、保健和生物科技行业,本地和全球公司均在提升产品层次,增加研发技术含量。在激烈争取市场份额的情况下,不少企业铤而走险。

  此次报告即显示,在中国,窃取知识产权已成为第二常见的欺诈行为,仅次于管理层利益冲突下的欺诈行为。Kageyama指出,他所接触到的案例中,有不少竞争者假扮潜在买家,或者买通对方的客户以获取商业秘密。因此他建议,除了加强内部监控外,还应投入更多资源在对合作伙伴、客户和卖方进行尽职调查。然而此次调查显示,计划在明年对尽职调查投入资金的中国企业比例为32%,低于全球41%的平均水平。

  何越认为,经济欺诈不仅仅影响到中国企业,随着全球化趋势的继续,任何国家地区的企业和个人都有可能受到欺诈行为的侵袭。国际贸易主导地位,法律环境缺乏透明度,公司治理制度不完善等众多原因,使欺诈行为对中国企业的影响令人注目。但她认为,这本身并不说明中国不再是极具吸引力的投资市场,在中国的投资者和企业家应有信心面对现实,采取措施对抗欺诈行为。(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