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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国办转发“行动令” 五部门合围内幕交易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9日 17: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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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紧开展依法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专项检查,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并公开曝光

  □抓紧制定涉及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制度,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停复牌制度,研究论证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应在证券停牌后或非交易时间进行

  □积极探索内幕交易举报奖励制度

  ⊙记者 马婧妤

  多部委联合,打击、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违法行为的举措进一步升级。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证监会等部门《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意见》,就依法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和全面部署。

  《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意见》由证监会、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预防腐败局等五部门在广泛调研、分析当前资本市场内幕交易存在突出问题的基础上联合拟定。

  《意见》明确相关各方加强对资本市场内幕信息的管理,抓紧制定涉及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制度,建立完善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制度,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停复牌制度,健全考核评价制度,细化、充实依法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的规定,提高防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完善内幕交易行为认定和举证规则,积极探索内幕交易举报奖励制度。

  所有涉及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都要符合保密制度要求,简化决策流程,缩短决策时限,尽可能缩小内幕知情人范围。研究论证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原则上应在相关证券停牌后或非交易时间进行。

  《意见》强调,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需动员各方力量,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促进全社会参与。要求各地区按照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主体,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各项制度,完善配套措施和办法,强化监督,严格问责,积极支持和配合有关方面做好相关工作。

  证监会要会同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预防腐败局等部门抓紧开展一次依法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专项检查,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并公开曝光,震慑犯罪分子。

  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一直是证监会、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预防腐败局等部委近年来的重点工作。

  据了解,公安部集中力量查办内幕交易重大案件,并与最高检联合印发了内幕交易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监察部、预防腐败局推动并督促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突出查办案件,重点打击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内幕交易行为;国资委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重大股权转让的报批做出了先停牌、后沟通的程序性规定;证监会从健全机制、严格执法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公司内控和信息披露制度,完善辖区监管责任制和股价异动监管联动机制,推动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试点,快速查处行业内“老鼠仓”和其他内幕交易案件。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多年的实践证明,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是一项系统工程,综合防控更易形成有效监管的协作机制。《通知》的下发是完善我国证券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将对维护资本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产生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