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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期交所同时出招:抑制过度投机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25日 09:1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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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国内三家商品期货交易所24日同时发布的通知显示,目前上市的商品期货品种当日开平仓交易手续费减半的优惠措施将于2010年11月29日起暂停。郑州商品交易所更是第三次提高了交易保证金水平。对此,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的多位人士表示,这是期货市场一线监管者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加强期货市场监管精神的重要体现,将对配合宏观部门管理通胀预期、抑制市场过度投机行为起到积极作用。

  就商品走势而言,有市场人士分析,暂停手续费减半措施,将令以短线交易为主的投资者的交易成本翻倍,无疑不利于频繁操作,导致资金流动性下降,从而起到抑制短线投机的效果。短期内或对市场交易心理将产生一定负面影响。但中长期走势仍取决于各品种的基本面。

  大连商品交易所24日给各会员单位发通知称,经研究决定,交易所将于近期暂停各品种当日开平仓交易手续费减半收取以及手续费减收优惠措施,具体执行时间为:一、自2010年11月29日起,暂停各品种当日开平仓交易手续费减半收取优惠措施;二、自2011年1月1日起,暂停《关于调整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大商所发〔2010〕59号)》中有关各品种手续费减收优惠措施。对此市场人士表示,与上年相比今年大连期货市场流动性有所降低,但大商所仍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精神,近日采取了一系列举措,继续加强市场监管。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郑州商品交易所继10月19日、10月26日提高交易保证金后,24日发布《关于调整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第三次提高保证金水平。而该交易所同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品种当日开平仓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也称,硬麦、棉花、白糖、PTA、菜籽油、早籼稻和强麦期货合约当日开平仓交易手续费减半收取规定继续暂停执行。自此,从10月18日起,郑商所已先后取消各品种的当日开平仓交易手续费减半收取的规定。

  郑商所同时还表示,将根据市场运行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严厉查处违规交易行为,制止异常交易,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上海期货交易所24日也发布《关于暂停执行当日开平仓交易手续费单边收取规定的通知》表示,从2010年11月29日起,暂停执行所有品种期货合约当日开平仓交易手续费单边收取的规定,由单边收取统一改为双边收取。实际上,早在2010年8月2日至2010年8月27日期间,上期所就将锌和天然橡胶期货合约当日开平仓手续费将由单边收取暂改为双边收取。

  11月17日,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表示,抑制价格上涨势头,切实保障群众生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会议确定了稳定市场价格的“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策、重点治理,保障民生、稳定预期”24字原则。并指出,必要时对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

  会议还特别要求,农产品方面要把握好储备投放力度,改善供应;加强农产品期货和电子交易市场监管,抑制过度投机行为。

  今年7月份以来,多个大宗商品价格涨幅显著,对此,作为期货交易的组织者和一线监管者,包括中金所在内的国内四家期货交易所较早采取措施,加强监管。接受中国证券报采访的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充分体现了期货监管者在通胀预期不断增强、市场过热的背景下加强市场监管和确保市场安全的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