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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1月25日 09:2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青年报
最近,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推出的“经济适用墓”,再次掀起有关殡葬改革的舆论交锋:墓价高于房价,“经济适用墓”能否破解“黄泉路上收费高”的尴尬,减轻群众的殡葬负担?
■ “经济适用墓”
能否让人“死得起”
宁波市北仑区民政局日前发文要求,当地30个公墓须留出30%左右的公墓面积建设“低档墓”,墓穴价格不超过4800元或7800元。第一期于11月底建成,共805座墓穴。
北仑区民政局称,这种墓穴使用的建材与当地中档墓相同,仍是花岗岩,但30家公墓一同“团购”压低建材成本,并保持微利经营,在环境和服务上也不会打折扣。与市价1.5万元左右的中档墓相比,价格下降了50%以上。
北仑区民政局副局长胡日升说,主管部门最初准备称作“低档墓”,但考虑到群众对这一词汇不接受,这类墓价格虽低,档次却相当于中档墓,便被命名为“经济适用墓”。
据介绍,七八年前,宁波一带普通墓穴仅几千元。但随着地价猛涨,墓穴价格也水涨船高。宁波各公墓面积为1平方米的标准墓穴,低的1万元左右,高的四五万元,而当地商品房价格为每平方米2万元左右,与本来较高的房价相比,墓价更是离谱。
记者在北仑区王家溪口墓园看到,已建成的“经济适用墓”有60座,分成两档,限价4800元的墓型有20座,建材为黑色花岗岩,上面刻有“寿”“福”等字样,做工比较精细;其余的每座不超过7800元,多了一些石栏石雕,造型更美观些。
正处于试销售期的北仑区“经适墓”已售出12座。
北仑区一家墓园的负责人说:“现在社会上丧葬攀比之风严重,‘经济适用’一词反而不利于市场推销,前景未必乐观。”
■墓价高于房价
背后有何隐情?
近年来,全国各地不断曝出“天价墓”“豪华墓”,一些墓地动辄几十万元,有的甚至上百万元,比不断上涨的房价还高,被舆论批为“黄泉路上收费高”。宁波市北仑区的做法引来争论:民政部门能推出“经适墓”,为什么不通过干预,让墓价整体降低?
北仑区民政局殡葬管理所所长唐国富解释,墓地价格归物价部门管理,民政部门不能直接干预墓价,只能“通过限制高档墓建设、限制墓穴占地面积、限制墓料材质等相关措施,从而达到控制公墓价格的目的”。
“墓价高于房价成因错综复杂需采取综合措施,‘经济适用墓’只是权宜之计,其效果仍有待观察。但有关部门能够推出这项政策已经难能可贵。”长期关注殡葬改革的广东省社会学学会会长范英教授说。
一些学者、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墓价高于房价、直追别墅的现象,既有摆阔、攀比的社会心理原因,也与行业垄断、立法滞后、监管乏力等因素密切相关。
记者走访了解到,“为亲人送终要体面些”的观念在宁波市的群众中仍比较普遍。3年前,宁波市北仑区曾推出价格6000元以下的低价墓穴,由于墓穴被安放在公墓的角落,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也不配套,群众产生“阴间贫民窟”的感觉,这类墓地少人问津。
范英说,长期以来,多数公墓由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主管,在人事、管理与定价等方面与有关主管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另外,现行的《殡葬管理条例》仅有区区十几条,规定过于原则,对殡葬业一些新出现的问题没有规定,滞后于实际情况,立法空白是公墓监管较为乏力、墓价不断走高的一大原因。
唐国富说,“经济适用墓”难以治本,但我们期待通过这种方式影响墓地整体价格,在尝试满足不同层次群众需求上进行探索。
■“经济适用墓”是否
偏离殡葬改革方向?
如果各地都借鉴“经济适用墓”模式,会不会偏离殡葬改革的方向?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社会管理系主任杨宝祥教授认为,“经济适用墓”的提法不科学,这种提法参照经济适用房的概念,意欲实现让每个人都买得起墓的目标。但我国人多地少、资源紧张,按每年全国有900万人死亡计算,大量土地将被用石材、水泥制造的坟墓占用,长此以往,绿水青山就得了“白化病”。
范英认为,传统观念在短期内很难改变,应当正视群众“入土为安”的殡葬需求,允许作为权宜之计的“经济适用墓”尝试和探索。但更为长远的,应当理顺殡葬管理体制,加快殡葬管理立法进度,积极推行政事分开、管办分离,通过政府限价等干预措施,让墓价整体“经济适用”。
■文/新华社记者
郑黎 张钦 王海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