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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130万元柴油被盗 厦门警方“立而不侦”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30日 18: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福建东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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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南网11月29日讯(本网记者) 2005年4月,闽南的伟和公司承接中石油华南公司的柴油转运业务,在转运的一年多时间里,柴油被公司内部人员盗走255.56吨,价值130余万元。在伟和公司向厦门铁路公安处报案后的9个月时间里,厦门铁路公安处未予立案。2007年6月1日,中石油华南公司报案后,厦门铁路公安处立案,但至今未有结果。这是为什么?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内部人员监守自盗

  厦门闽南伟和物流有限公司和龙海伟和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伟和公司),是以专业从事化学危险品原材料经销、仓储、运输等业务为主的大型专业经营公司。伟和公司拥有铁道部运输管理局和福建省安监局颁发的闽南地区唯一的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担负着闽南地区化工产品及化学危险品的仓储和运输等职能。

  2005年4月,中石油华南公司与伟和公司签订《运输作业协议》,通过伟和公司装卸作业向省内永安等地发运柴油。但在此期间,中石油华南公司发现大量柴油在转运时丢失。中石油华南公司提供了《计量数据汇总表》。统计数据显示,从2005年初至2006年5月的一年多时间里,中石油华南公司发运的柴油损耗量为333.62吨,丢失损耗平均高达12.88‰,而发运柴油正常的损耗为3‰,扣除正常的损耗率3‰,该公司柴油的实际丢失量为255.56吨,价值130余万元。

  据《法制今报》2008年2月1日报道,在柴油发运期间,从伟和公司管理人员及工人郑某、王某、吕某处了解到,在白礁铁路化工专用线旁,铺设了管线和设备,在公路油罐车装柴油的同时,利用预先铺设的油品灌装管线支线,将管线内的柴油抽入事先准备好的油桶内。盗取来的柴油用小货车运出,每车装21桶 ,平均1-3天运输一趟,从2005年5到2006年5月,盗取的柴油都卖给了龙海市的一些个体加油站,这些行为他们都是受公司管理人员邱某指使。记者还在白礁铁路华工专用线旁看到了他们铺设的管线。

  厦铁警方“立而不侦”

  2006年9月23日,伟和公司主要股东黄伟代表公司向厦门铁路公安处报案,但警方未立案。

  此后,由于厦门铁路警方一直未立案,伟和公司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此事。2007年1月,此案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复交由侦查监督处督办,同时转发给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督办,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将此案交由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立案侦查,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组成了专案组负责督促厦门铁路公安处侦办此案。此后,专案组数次到白礁铁路化工专用线现场勘察柴油失窃案现场,对盗油专用设备及管线进行取证,并对伟和公司参与该案的工人作了详细的笔录。

  据了解,检察机关进行大量的调查和取证工作后,针对厦门铁路公安处对此案不立案的行为,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向其发出了《不予立案说明书》。随后厦门铁路公安处回函称:不清楚此案是盗窃案还是公司间经济纠纷,此案的受害人之一即中石油华南公司并没有报案,因此才没有立案。

  2007年4月,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向厦门铁路公安处送达了《立案通知书》,但厦门铁路公安处仍没有立案。2007年5月14日,中石油华南公司人员赶到厦门向厦门铁路公安处报案,但厦门铁路公安处未予受理。直到2007年6月1日,厦门铁路公安处正式立案。2007年7月1日,犯罪嫌疑人邱某被取保候审。 2007年8月2日,厦门铁路公安处向伟和公司发出《询问通知书》,就“邱某盗窃案”要求其前往公安处刑侦支队接受询问。伟和公司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此后厦门铁路公安处对此案并没有进一步的行动。

  相关经办人员拒绝接受采访

  2010年11月26日,记者来到厦门铁路公安处采访,公安处办公室叶主任告诉记者,当时领导和经办民警都已经调走,他对此案并不了解。在其联系当时的相关经办人员后,他们都拒绝接受采访。

  福州铁路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院曾派员专程前往广州,对中石油华南公司柴油丢失情况进行调查取证,证实该公司共丢失柴油250余吨,案值130余万元。

  此案如何处理,本网将继续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