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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3日 22: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CTV-经济信息联播
在七月份之前,我们在银行还常能见到各式各样的信托产品,但后来多数银行和信托合作的产品被监管层叫停了,尤其是房地产信托更是严格禁止销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规定,投资信托的最低金额不少于一百万元人民币,《办法》还规定,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参与信托计划,但尽管有这些一系列的规定,但我们的记者还是发现,有的信托仍在销售,而且恰恰采用了严令禁止的“汇集他人资金”的方式,来看记者发自上海的报道。
近日有媒体说,一家银行在上海人民广场的支行在销售一款房地产信托产品,以4倍于当前银行1年期储蓄存款利率的收益作回报,5万元的散户也能和300万元大投资客一样享受10%的年化收益率。记者今天就赶到了这家银行。
兴业银行上海人民广场支行工作人员显得很警觉,极力否认曾开展信托业务,然而记者辗转拿到了前一天还摆在这家银行的一份信托说明书,这份“新华信托·天津浩地集团山水云天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发行地在重庆,期限为24个月,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租赁等,条款规定,单笔信托资金最低为100万元,如认购资金在300万元以上,年收益率预计10%等。蹊跷之处在于说明书的另一条款:如自有资金不足100万,可将资金委托给某受托人帐户、同样可以享受10%的收益率。也就是说,不足100万元的资金可以通过委托的方式汇集起来,这明显违反了相关的规定。紧接着,记者在另一份委托投资协议上看到了更加令人吃惊的条款:委托人自行将委托资金划入受托人资金账户的条款,账户名为:陈志成。这就是说,说明书在明确地指导信托的参与者自行汇集资金用于信托投资,而这是明显的违规行为。记者随后又走访了上海的其它几家商业银行,发现这种做法并不是个案。
上海某商业银行工作人员说,这是他们投资于一个信托公司的一个福建省的开发项目。这种信托的方式本来就是集资。他还向记者推荐了一个还有300万的那个9%-10%收益的投资于上海青浦房产项目的信托。
上海某商业银行工作人员说:“你直接去找信托公司。他们门槛就是一百万到三百万,我们面对的是零散客户我们靠的是网点优势啊。我广大银行下面几十个几百个网点呢全国各地都有网点的。我不以自然人的方式去做这个项目的。而且就是说你机构做,不可以的。”
记者调查时了解到,这些银行推出的大多以房地产和基础设施项目的信托计划为主,这恰恰属于银监会已经明令叫停的信托项目。
上海某商业银行工作人员说:“现在通胀大概在4%左右,那么不存银行你就损失4块钱。你存了银行你就损失一块五你做个理财你基本可以保本。收益和风险是成正比的。你要获得高收益肯定要承担一定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