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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8日 06: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2月7日电(记者 朱瑶)继11月中旬宣布加强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管理以来,时隔半月,保监会于今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电话营销和电话约访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业务。
《通知》规定,各人身险公司应当选择专用号码作为电话营销号码,电话营销专用号码应当逐步实现全国使用一个号码,现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多于一个号码的,在2010年底要统一到一个号码,2011年6月30日前实现全国统一号码。
此次发布的《通知》中特别指出,禁止保险营销员个人及其聘用人员随机拨打电话约访陌生客户,或者假借公司电话营销中心名义电话约访客户。
对于此项规定,保监会表示,近两年来,电话营销市场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如公司电话营销号码不统一,约访用语不统一,一些没有资质的社会机构开展保险电话营销,重复拨打已经明确拒绝电话销售的客户号码,个人假借保险公司电话营销名义进行随机拨打约访陌生客户。存在公司管控不到位,过度销售和销售误导、电话滋扰、泄露个人信息等较为突出的问题。客户投诉比较集中,社会反映强烈,对寿险电话营销业务健康发展产生负面影响,甚至损害行业形象。
保监会指出,2010年10月22日央视《焦点访谈》曝光某寿险公司营销员,以及营销员自聘人员采用电话约访方式营销,给客户带来了严重干扰,已引起中国保监会高度重视,并及时采取了相关措施。为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电话营销和电话约访行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保监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电话营销和电话约访行为的通知》。
人身保险电话营销最早出现于2003年,早期的电话营销渠道由中小公司开拓,主要通过与大量有客户资源的中介机构合作,分享合作机构特定客户资源,或者利用广告手段宣传产品,通过电话实现销售。
电话营销为保险公司提供了一种新的销售模式,拓宽了保险销售渠道,开展电销业务的公司迅速增加,目前,已有20家左右寿险公司开展电话营销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