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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寿险营销员不得随机拨打陌生客户电话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8日 07: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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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保监会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个人随机拨打陌生客户电话的电话约访销售行为存在诸多风险。首先是容易产生销售误导。

  据介绍,开展电话约访销售的人员,相当一部分为营销员的自聘人员,未受到专业培训,游离于公司管理之外。有的以回访老客户为由约访陌生客户;有的以参加抽奖或赠送保险名义引诱被约访人参加公司活动,实际上是买了保险才能兑现;有的直接宣传能取得高额投资回报来吸引客户,隐瞒退保损失和不确定红利。

  另外,随机拨打陌生客户电话还产生较为严重的过度销售、扰民问题,导致客户投诉明显增加,社会反应强烈,还影响了正常电话销售业务的良性发展,给行业造成不良影响。保监会表示,电话约访销售反映的问题比较突出,原因之一是个别公司为了提高业绩,对不正当的电话约访活动持默许甚至支持态度。电话约访人员使用的电话设备不具备拨号管理和录音功能,难以管控。禁止个人随机拨打陌生客户电话的销售行为,可以有效防止上述问题。

  本报讯保监会正式禁止寿险营销员随机拨打电话约访陌生客户,或者假借公司电话营销中心名义电话约访客户。昨天,保监会发布了规范人身保险电话营销和电话约访行为的有关通知,此前保监会已规范了财产险公司电话营销行为。保监会昨天要求,各寿险公司应采取积极管控措施,坚决杜绝个人盲目拨打陌生客户电话的行为。

  保监会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或变相开展电话营销业务;各寿险公司应当选择专用号码作为电话营销号码,并区别于普通电话号码。各公司电话营销专用号码应当逐步实现全国使用一个号码,现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多于一个号码的,在2010年底要统一到一个号码,2011年6月30日前实现全国统一号码。

  通知规定,保险公司、代理合作机构开展电话营销,应当建立严格的名单使用管控流程,使用电话营销专业技术设备,设置准许拨打的时间。对客户明确拒绝再次接受电话销售的,应录入禁止拨打名单,不得再次滋扰。保险公司应当制定统一规范的电话营销用语,并向所在地保监局备案;禁止保险营销员个人及其聘用人员随机拨打电话约访陌生客户,或者假借公司电话营销中心名义电话约访客户;保险公司、代理合作机构及营销员应当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密的相关规定,不得非法获取、使用或倒卖个人信息资料。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要防止其他渠道销售人员假借保险公司的名义进行电话营销,对由于管控不到位出现误导、扰民等问题,保监会将从重追究公司的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