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8日 09:1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财政部的一纸监察公文曝光了神火股份在财务方面的诸多“黑洞”,涉及收入不实和违规融资等方面。
公司今天披露,财政部驻河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于2009年5月31日至6月29日对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并出文对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指正。
其中,公司存在收入不实2.22亿元,2008年公司合并会计报表时,控股子公司河南神火铝材有限公司和沁阳沁澳铝业有限公司之间内部交易未充分抵销,导致2008年合并销售收入与合并销售成本虚增1.99亿元。与专员办意见不同的是,神火股份认为公司收到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183万元和公司子公司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国家贴息资金1102万元计入“递延收益”科目是合理的。
公司的成本费用多处不实,导致漏缴企业所得税。如公司本部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未使用498万元,制造费用中多计运输费13万元,制造费用中计提安全技措费节余16万元。公司子公司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费用不实118万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29万元。公司子公司沁阳沁澳铝业有限公司利息支出中有809万元系支付给河南神火铝材有限公司的承兑贴息,导致虚列费用809万元。
此外,企业无真实交易,利用银行承兑汇票违规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