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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升温 试点版图可能再扩容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0日 06:5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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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层将加强跨境人民币结算贸易真实性审查

  曹金玲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又会以加速度开展,但个中影响引发的市场关注也在加大。

  《第一财经日报》昨日独家从银行知情人士处获悉,央行可能不久后“继续扩大境内试点范围”,并已在近期通知商业银行加大对该业务投入和推进力度,同时加强贸易真实性审查力度。

  而对于备受关注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否被用于市场投机行为,多家银行相关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目前尚未核查到非真实贸易背景客户,但不排除一些企业利用两地利差或人民币升值进行套利的行为。

  加强贸易真实性审查

  一家国有大行公司金融部助理总经理向记者透露:央行很可能会在不久后继续扩大境内试点区域,“至少再扩大4~5个省市。”他说。

  今年6月,央行曾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由上海市和广东省的4个城市扩大到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把境外地域由港澳、东盟地区扩展到所有国家和地区。近期,央行又宣布将该业务试点出口企业从原先的365家大幅度扩展到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6.7万余家企业。

  上述国有大行人士对记者表示,最近确实收到央行通知,要求各家银行加快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投入和推进力度,同时也要注意风险,但这并非因为业务出现问题。

  “尤其是大规模扩大试点出口企业数量之后,出口牵涉到退税问题,就有骗税的可能性,所以要求银行加大核销力度,”他继续说道,“原先用外币出口有海关和外汇局把关,现在用人民币结算并不纳入外汇核销管理,因此退税这块完全靠银行把握,才需要加大真实性审核。”

  本报记者从多家银行处获悉,尚未发现贸易真实性有问题的企业,而现在用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与普通外币结算一样,均需要提交报关单、发票、合同或预付合同等。

  “其实从业务结构也可以看到,出口占比非常少,85%以上是进口业务,而进口业务中的境内企业一般都较大型,贸易真实性存在太大问题的可能性不大。”另一家股份制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相关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说。

  投机?还是套利?

  根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从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兑换人民币和拆借资金,兑换人民币和拆借限额、期限等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

  作为香港地区的人民币清算行,中银香港10月底突然宣布,80亿元人民币贸易结算购售额度已经用完。对于此,香港特别行政区财经官员均做出了解释,认为额度用完主要是使用人民币做跨境贸易结算的客户增加。

  不过,这还是无法阻挡市场的猜疑:是否人民币升值预期加上利差等因素,让“假借”贸易结算的投机行为增多?

  一位国有大行上海市分行国际结算部相关人士对记者说,从20亿元到80亿元的增加并不能得出业务一定有问题的结论。“事实上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监管一直比较严格,每一笔经常项下交易或经审批的非经常项下交易,都需要事前审查、事后输入央行系统,业务门槛相对较高,因此经过这一途径进行人民币‘热钱’流动的几率并不高。”

  而上述国有大行公司金融部助理总经理也透露:“其实中银香港用完额度只是个时点问题,只要在收付过程中出现周转空间就可以继续做业务,并非完全做不了;而中银香港方面也在考虑是否应该扩大配额。”

  他还说:“个人并不觉得有投机行为,银行也未发现有虚假贸易背景的案例,但不排除企业利用境内外市场利差或人民币升值进行套利行为,但这只能说是‘套利’,而非‘投机’,并且贸易背景依然真实。”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指出,业务渠道的扩大会带来监管要求和潜在投机行为,核心问题是银行必须做好贸易真实性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