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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基层医院挂号费与诊查费不再单收费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4日 14:5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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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等费用合并为一般诊疗费,已合并的原收费项目,不得再另行收费或变相收费。

  今天上午,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指出上述信息。

  收费新规

  挂号费、诊查费不再单收费

  意见指出,将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医保支付政策。

  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中,将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不再单设药事服务费。

  意见表示,一般诊疗费的收费标准可在原来分项收费标准总和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并在不增加群众现有个人负担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医保支付比例。

  据意见介绍,具体收费标准全国平均数为10元左右,各地的收费标准和医保支付政策由各省(区、市)有关部门综合考虑本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服务能力利用率、医务人员劳务成本、医保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

  调整医疗服务收费及医保支付政策可在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及已开展基本医保门诊统筹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先行执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服务仍按现有项目和标准收费。

  意见指出,对已合并到一般诊疗费里的原收费项目,不得再另行收费或变相收费。

  卫生、价格等相关部门要制定具体监管措施,防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复收费、分解处方多收费。

  收费解读

  零碎收费“打包”收挂号费单或消失

  “很多人以为看病挂号时掏的那3块钱就是挂号费。”今天上午,八里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程淑燕主任说。

  在八里庄社区看病,挂号时须交3元钱。在这3元钱中,实际上包含0.5元的挂号费和2.5元的诊疗费。

  此外,如果病情需要注射,还要单独收取注射费,例如,最普通的皮下注射,为每人次0.5元。

  此次,新措施中所提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合并为一般诊疗费”,就是挂号费、诊疗费和注射费用不再单算,而是合并成“一般诊疗费”。

  这也就是说,病人每次看病时,除药费、化验费等项目,这些收费不多又比较零碎的小项将被“打包”,可能看不见挂号费单了。

  “社区医院从来就没有收过药事服务费。”针对措施中“不再单设药事服务费”一项,程淑燕主任表示。除社区医院外,大型综合医院的药事服务费也在研究中,并未正式实施。 文/记者范维

  北京落点

  本市拟逐步提高诊疗费

  根据北京市制定的医改方案,本市将有升有降地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结构,逐步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和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其中,将合理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治疗价格。

  同时,逐步扩大分级定价范围,合理制定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和医生的服务价格,拉开价格差距,引导患者合理分流。

  对此,市医改办有关负责人解释说,现在的医疗价格确实不合理,一边是老百姓反映看病贵,另一方面医疗服务的价格没有反映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

  本市一是要逐步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如诊疗费用等;二是要根据不同医疗机构和医生的服务水平,分类制定价格,而且要逐步拉开价格的差距,没有差距就起不到引导和分流的作用。

  尽管北京医改方案中并未出现“药事服务费”的字眼儿,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医改中上述措施将进一步体现医疗人员技术和劳动价值。不过,在医保大幅提高的基础上,这种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并不会对市民产生多大影响。

  文/记者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