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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法草案“晒”民意:降税是主流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5日 07:4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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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12月14日向社会公布了公开征求车船税法草案意见的结果。结果显示,在收到的近10万条意见中,建议对草案进行修改、降低税负的意见占54.62%。

  借节能减排之名提税?

  在本次征求的意见中,赞成草案将行政法规上升为法律的有35779条,占36.77%,要求对草案进行修改、降低税负的有53137条,占54.62%,反对制定车船税法的有8379条,占8.61%。

  在收到的97295条公众意见中,7695条意见提出应明确车船税的立法目的,草案有借节能减排之名,搭立法便车而提税,加重车主负担之嫌;6850条意见要求用燃油税代替车船税;4814条意见要求按车船的价值计税;1598条意见要求将车船的排气量和价值综合计税。

  有些意见提出,草案有“搭立法便车”变相涨价、增加车主负担之嫌。乘用车目前已是税、费征收最多的商品。统计显示,各种税费占了购车总费用的40%。一辆车从出厂、购买、保有到使用环节,缴纳的税种和税金总额在全世界数一数二:成本17%的增值税、车价10%的车辆购置税、车价1%到40%的消费税、进口车15%的关税,还有燃油税等,另加上过路费、过桥费、强制保险费、年检费、高额停车费等。有些地方还未取消养路费,有些地方还征收道路建设费、环保费等。车船税即将大幅上调,一些城市拟开征的拥堵费也箭在弦上,进一步加重了车主的负担。

  是否应承载过多经济功能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的施正文教授来信指出,我国目前对车辆征收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税种多,重复征税严重,税负也偏高。车船税在我国是一个小税种,从税制结构的科学性和中长期税制改革考虑,车船税未来发展方向是取消,特别是在消费税改革和房地产税改革完成后,车船税的作用将被这两个税种所替代。因此,作为一个过渡性的税种,近期主要是将车船税由条例上升到法律,具体税制要素应当小改,特别是车船税的税负不应当提高。

  他建议,应减少草案乘用车的税目,设四个税目并适当下调基准税额,以保证绝大多数车辆税负维持不变或适当降低。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在网上提出,目前中国涉及车辆的税种很多,应当统筹考虑税种设置和税负总体水平。车船税不可能承载过多的经济功能,如节能减排、调节财产和消费等。

  有些意见提出,这次草案将其定义为财产税,但又按排气量征税,立法目的不明确,逻辑关系不清晰。如果是为了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应用燃油税调节,切实体现多缴多开、少缴少开、不缴不开的公平原则;如果是为了调节社会贫富差距,则不应以汽车排量而应以其价值为计税依据,价值越高,征税越多。

  根据此前公布的车船税法草案征求意见,乘用车根据排量划定七档征税。其中,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显示,1.6升以上~2.0升(含)税额为660元~960元。(综合新华社)